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其他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昨天,市教育局下发《关于禁止市直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向教师有偿家教“亮剑”。
有偿补课,已成为久治不愈的一种顽疾,不仅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损害了广大教师的声誉和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反响。为了有效遏制有偿家教行为,优化教育行风,净化教育环境,市教育局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四严禁”,即:严禁市直学校(单位)把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严禁市直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其他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违规教师的处罚,《管理办法》规定的也比以往严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并视情节轻重作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记过处分、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其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理。《管理办法》还明确,学校领导对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治理不力、不作为的,将予以问责。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启动了专项治理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包干负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领导包干负责联系学校的专项治理工作,每月深入学校就治理有偿家教专题研究或工作督查至少一次;校领导联系年级组教师,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各校每周向市教育局报告专项治理情况;广大教师要通过自查自纠,即查即改,真正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为了扩大社会知晓率,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市教育局与吴兴区教育局联合行动,在湖城各社区内张贴禁止通告,内容包括哪些行为属于有偿家教、对于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等。同时,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2398579)和邮箱(hz2398580@163.com),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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