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了解了支付宝“收款码”和“付款码”的区别,就完全可以避免被骗。收款码是一个二维码,属性是长期不变;付款码则是由一个条形码和二维码组成,就相当于银行卡和密码。不要随意将“付款二维码”截图提供给他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现在的诈骗手段真是越来越多,最近我们这里连续发生好几起假装要点外卖,然后通过支付宝骗取小吃店店主钱财的案件,希望引起广大店主的注意,以免再次上当受骗。”日前,长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的民警郭培权向党报热线反映,这类诈骗案件手段较新,隐蔽性较高,尤其是对支付宝付款转账不是很精通的店主很容易被骗。“你好,我要点餐。麻烦加我微信xxxxxxxxx,谢谢!”近日,在长兴县雉城街道轻纺城经营一家快餐店的马先生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有生意找上门来,哪有拒绝的道理?于是,马先生根据短信里的信息立即加了对方的微信号,为了方便对方点菜,他还贴心地将店里的菜单通过微信发给了对方。
过了一会儿,对方点好了餐,并表示可以提前通过支付宝付款,让马先生将支付宝收款码发送给他。于是,马先生打开手机里的“支付宝” APP,一番操作后,便将收款码截图发了过去。然而,对方却称条形码不对,又让马先生发送付款码截图过去,按照对方要求发送了后,马先生发现支付宝余额突然少了1996元,于是选择了报警。“那个时候我正忙着店里的生意,又不太清楚收款码和付款码的区别,于是,就将付款码发了过去,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应该就是被对方套取了我的‘付款码’,才会被莫名其妙扣了1996元。”事后,马先生一边回忆一边对办案民警郭培权说。
郭培权告诉记者,案发当天中午,他们陆续接到“点餐诈骗”的报警,受害人均为小吃店店主。除了马先生,当天,雉城街道还有2家小吃店,也遭遇到了相同手法的诈骗:海兴路的店主龚先生被骗199元,金陵北路的店主李先生也被骗199元。“6月底至7月初,我们接到过好几家面包店的报警,也是通过先发短信要订蛋糕、然后添加微信、最后想方设法让店主提供付款码的方式行骗,手法如出一辙。”郭培权介绍,此类诈骗的犯罪分子大都是异地行骗,受骗店主的手机号码是在各个外卖平台上获取的,而犯罪分子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个人信息则是网上购买的,因此这类查处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只能通过注销犯罪分子的支付宝账户来抑制诈骗。
如何才能有效防范类似诈骗呢?针对这个问题,郭培权表示,只要了解了支付宝“收款码”和“付款码”的区别,就完全可以避免被骗。“收款码是一个二维码,属性是长期不变,别人无需加你好友,扫描该二维码就能转账给你,作为店主可以放心出示。而付款码则是由一个条形码和二维码组成,就相当于银行卡和密码,一旦‘付款二维码’泄露出去,就相当于将银行卡和密码给别人直接去取款了。”他提醒广大店主,切记不要随意将“付款二维码”截图提供给他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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