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规定》的切实实施,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举行“两禁”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上周六, 3个从外地赶来湖州参加外甥结婚或搬家喜宴的舅舅,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处罚,给大家提了醒。
11月25日是星期六,农历十月初八,正是结婚、摆酒的好日子。 3个因外甥结婚或搬家,从外地赶来湖州喝喜酒的舅舅,却因为同一件事受到仁皇山派出所的处罚,每人还缴纳了500元罚款。
当天上午10时许,仁皇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辖区金色地中海小区、大港御景新城小区有3户人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进行查禁,并依法传唤3名违法嫌疑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发现3人都是因为外甥结婚或搬家,从外地赶来湖州喝喜酒的。为了营造喜庆气氛, 3个舅舅不约而同地放起了炮仗。谁知道,这一放却把自己放进了派出所。
“原本是高高兴兴从江苏赶来喝喜酒的,现在酒没喝到,还得在派出所吃泡面。早知道这样,我肯定不会放的!”面对民警询问,其中一个舅舅老陈一肚子懊悔。最终, 3人因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受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规定》施行近在眼前,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劝导、教育、提醒、处罚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做到家喻户晓,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最大限度减少销售燃放行为,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双禁”工作。
另悉,今年12月15日起至明年元旦禁售禁放规定实施前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加大劝导、警告、提醒力度。对在此期间燃放的单位或居民群众,一律由社区民警上门提醒告诫,宣传禁售禁放规定内容,真正达到教育一人、辐射一片效果,为2018年元旦开始的全面严管重罚营造良好氛围。
《规定》施行后,对禁放区域内发现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严管高压态势,达到以罚促管、以罚促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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