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南浔区南浔镇居民卜志湘看到该区公安分局景区派出所民警在宣传“双禁”工作时,主动告知家中存放有两盒烟花爆竹,表示愿意上交。考虑到卜志湘年纪较大,民警便随他一起去家中取走。
元旦的脚步越来越近,全市烟花爆竹“双禁”的启动时间已近在眼前。近段时间以来,南浔区“双禁”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最初的一无所知到现在的了然于心,大多数居民对于“双禁”已不再陌生。
位于南浔镇大中路的年丰烟花爆竹店,售卖的招牌已经拆下。店主何定龙说,现如今都提倡绿色环保生活,对于即将实施的“双禁”新规,大家都很支持。
按照《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针对“双禁”区域内已发放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南浔区安监局陆续收回安全经营许可证,要求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截至目前,该区“双禁”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未销售完货物已经全部完成注销和回收。“双禁”利于生态,更利于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宣传氛围及实效性,12月19日下午,南浔警方专门成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网格志愿服务队。
在承诺自己坚决不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这两天,身穿红马甲的网格志愿者分批前往负责区域开展宣传,引导居民与商户移风易俗,消除传统陋习的束缚,以文明的姿态来操办各类家庭和社会活动。“按照传统,大家过年过节、家里办事时总习惯放放烟花爆竹助兴,但其实团圆才是最好的庆祝方式。”志愿者李浩家里已多年未买烟花爆竹,这样的行为也影响着邻里亲朋。
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双禁”宣传,使“双禁”知晓率实现了无盲点、全覆盖。截至目前,该区已印刷派送各类宣传资料37万份,各派出所走村入户宣传,禁放区域覆盖面已经达到100%。
宣传要加强,查处手段也要跟上。针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该区安监部门、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当事人王某就因非法存储102箱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
接下去,该区将持续推进“双禁”督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倡导居民文明庆祝。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巡查、打击、处置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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