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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查处首例农村燃放烟花爆竹案
2018年02月14日 12:49:53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孙文斌

  “我们村好像也在禁燃区,怎么还有人一大早在放烟花爆竹啊?”近日,长兴县公安局洪桥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洪桥镇洪桥村一处联建房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烟花爆竹已经燃放完毕,地面上残留着些许烟花爆竹碎片。

  通过现场走访,民警最终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许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原来,许某某在该片联建房租下了一间店面,当天新店开张,为了讨个彩头便在店门口燃放了烟花爆竹。

  许某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又违反了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目前,许某某已被长兴警方处以罚款100元,并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对其今后工作生活将产生一定影响。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起案件是“双禁”新规实施以来,长兴地区查处的首例农村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今年1月1日起,长兴警方一直把整治违规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标签: 烟花爆竹;燃放;长兴县公安局洪桥派出所;民警;洪桥镇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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