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民们大都会走亲访友、团圆聚会,聚餐时难免会喝点酒助兴。喝酒可以,但是酒后驾车可千万要不得,喝酒不开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车上乘员负责,也是对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负责。“近年来,我们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因此,被我们查获的酒驾行为也是越来越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大多数司机能自觉守法,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尤其是春节期间,个别市民认为节假日交警查得没有平时那么严,结果“栽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往年春节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点及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现状,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共出动警力5600余次,不定期在主城区及重点村镇及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255个,检查长途客车1491辆、检查面包车946辆,查处饮酒后驾驶11起、醉酒驾驶2起。
2月21日凌晨2时许,长兴人张某与朋友在雉城街道一烧烤摊吃夜宵,期间喝了几杯啤酒。散场后,张某驾驶自己的私家车驶入明珠路,与由北往南直行的银灰色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处警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发现张某的酒精检测值为124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案件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作进一步办理。
2月17日13时30分许,长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画溪街道长桥大桥上发生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大队画溪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处置。经询问得知,当天中午,该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朱某在泗安亲友家拜年,席间喝了些白酒。饭后,返城的朱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牌号为浙A3S开头的微公交,沿三界线由西往东行驶至长桥大桥时,在超越前方一辆红色轿车时发生剐擦,致使车辆受损。
处警民警随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朱某的酒精检测值达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朱某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作进一步检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事故处理中队调查办理。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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