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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了杭州"第一人" 因为扔错垃圾被罚款1250元
2016年08月10日 09:35:19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任彦 毛长久 通讯员 王昕 夏琳

  今天,吴先生会收到一张来自西湖区城管局文新中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把装修垃圾扔进了生活垃圾桶,他被罚款1250元。

  去年12月1日,《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吴先生成了该条例实施以来,杭州第一个因为扔错垃圾而被处罚的市民。

  装修垃圾扔到了黄色垃圾桶

  7月22日,文新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接到群众举报,紫荆花路上堆放着一堆拆下来的木条。

  当天下午,队员上门进行调查,发现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书法培训机构正在进行装修。为图方便,负责人吴先生叫人把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扔进楼下院子里黄色的生活垃圾桶里,包括木条和包装塑料膜,装不下的直接堆放在垃圾桶旁边。

  西湖区城管局文新中队分队长李清介绍,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单位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我们当场开具文书,责令这个培训机构在24小时内进行清理。当时,吴先生答应得很好,表示马上会处理。”

  可过了一天,执法队员去回访,却还是老样子,再过了一天,还是没处理。

  吴先生解释说,双休日请不到工人清理。7月25日,执法队员给吴先生开了接受调查通知书,进行了立案查处。“这时,他对此事才重视起来,说自己是第一次,希望从轻处罚,并安排人员马上把垃圾全部清运干净,但已经来不及了!”

  8月5日,西湖区城管局文新中队给吴先生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他要被处罚1250元。吴先生虽然很后悔,但也表示接受处罚。今天,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下发。

  今后乱扔垃圾都要被处罚

  杭州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已有5年,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执法人员对于市民和单位的垃圾分类监督力度不够。

  如今不一样了,李清介绍说,根据条例规定,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不仅仅是装修垃圾,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居民也一样不能马虎。

  “通过我们巡查,或者是居民举报,发现小区内生活垃圾没按规定分类,我们首先会找垃圾分类的责任单位——社区或物业,核实后,他们会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李清说,每个居民也会被监督,如果一旦被核实某个居民乱扔垃圾,也会被处罚。“不管怎样,还是希望大家不要乱扔垃圾,做好垃圾分类,让城市更干净清洁。”

标签: 垃圾;罚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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