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记者同志,你倒说说看,为了一个上上房东的户口,要我来赔偿几十万,合理不合理?”前天,杭州的李先生打进钱报热线96068,语速很快。他说,2个月前卖房子,碰到了一件头疼的事:房子里有一个老房东的户口,人在美国,一时半会很难迁出,而买家十分在意。为了这样一个户口,他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我当年没有在意的户口
现在的买家很在意
李先生今年9月将自己翠苑一区的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挂出去,一个上海人看中了,最后这套已经有20多年房龄的老房子以145万元的价格成交。
合同都已经签掉了,上海的买家发现一个问题:咦,你的房子里怎么会有一个陌生人的户口呢。
那是上上任房东的。2012年,李先生为了孩子读书,买下这套房子,当时也发现房子里有一个陌生人的户口。户口是上上任房东的,某大学老师,这套房子是该老师的房改房,后来他去了美国,把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同事,而李先生就是从这个老师的同事那里买下房子的。
当时李先生也发现了户口问题,大家一起到翠苑派出所去问情况。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李先生说,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会影响你们一家的户口迁入,也不会影响你小孩的读书问题。事后,事情也确实如民警所说,李先生的孩子顺利入学。
所以,现在卖房子,李先生说他根本没把这个遗留户口当回事。没想到,买家很在意。
上上任房东人在美国联系不上
但户口没迁出要押金10万
买家提出户口问题后,李先生又和买家一起去了翠苑派出所,民警还是当年那番话。之后,房产过户,李先生一家户口迁出,上海买家户口迁入。李先生说,上海买家户口迁入,是为了以后能以杭州户籍继续在杭州投资房产。
但是,上海买家还是很在意房子里有遗留户口。一来二去,事情按照李先生的说法就变成——双方必须再签一份协议,约定明年3月15日之前,将房子里遗留的上上任房东的户口迁出,以10万元为押金。如果办不到,还要承担房产交易合同里的违约责任。
李先生说:“最早这任房东在美国,我根本联系不上,他的同事也找不到,这让我怎么办。”
昨天,钱报记者也联系了我爱我家这套房子的经纪人,对方说:“李先生当时为了早点拿到85万尾款,自己提出来这个户口问题押10万元押金,但后来又迟迟没来补签这个协议,所以买家也没有签物业交割单。而没有物业交割单,我们中介是不能放尾款的。”
现在,中介天天电话催促李先生,“如果他们对押金有疑问,双方能自己协商好,我们也是希望尽早能完成这个交易程序。”
因户口遗留的违约责任
应是多少
现在,李先生是同意赔偿一些的,但是显然不愿意出10万。那么针对房产交易中的户口遗留问题应该如何赔偿呢?
浙江腾飞金鹰律所房地产综合部负责人、浙江省直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钟律师说,有关违约金的条款,是为了减少另一方的损失来设定的。这个户口遗留问题,对于所有权并没有影响,现在房产已经顺利交易过户,合同的根本性目的已经实现。一般来说,户口制约的就是孩子读书问题,按照民警的说法对于孩子读书也不会有影响。那么,以此来追究李先生的违约责任,10万押金再加房屋总价的10%违约金,确实是高了。
那么接下来这个事情怎么办?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买卖双方能坐下来协商押金、赔偿的金额,这样李先生能尽快拿到房子尾款,不然僵持着,房产交易也无法完成。”陈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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