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在杭州太子湾公园绽放的一株洋水仙。 记者 许康平 摄
昨天,各大新闻网站都转载了这样一则新闻,大概内容是:有人在“知乎”上发帖求助,说自家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老太太以为这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的叶子,还包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孙子住院;想不到老太太一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发帖人表示疑惑,这钱自己该不该赔?
经查询发现,这些转载稿,来源于《扬子晚报》昨天法制周刊上的头条,该稿子的源头,则出自“知乎”网站一位匿名用户今年12月4日17点多发布的帖子,截至昨天18点,浏览量超过419万次,获1352个回复。
原帖内容是这样的(有部分删节)——
我在自己家里一楼的院子里种了数十棵洋水仙。
前几天有个老太认为这是韭菜,在家里无人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我家院子,偷割了很多水仙的叶子,并且做成了饺子给她孙子吃,导致她孙子食物中毒。
老太同她子女来我家闹,说我不应在公共场所种植有毒的植物,我这是故意要毒害她孙子。
老太报了警,警察让我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并且铲除水仙以免后患。我是否应该赔钱,并且铲除水仙?我是否可以起诉老太私闯民宅和盗窃?
说明一些情况:
花园是买房子的时候真金白银买下来的,房产证上也是属于我的,旁边就是小区公共绿地,花园的铁篱笆不高,也就50厘米,有一扇年久失修,开门关门的时候会发出巨大吱嘎吱嘎声的铁门,所以多数时候是不关门的。
去年我在花园种的郁金香,开花的时候,这次闹事的老太曾经带着剪刀来摘了三十几朵,还摘过我种的月季、绣球、小苍兰等植物的花及我种的石斛(美花石斛,观赏用)。
今年种洋水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像去年那样,人摘走之后没什么花。
老太太屡次来闹的理由就是她认为我侵占了公共绿地,虽然房产证上确实是属于我的,但是我应该开放,不该独占小区的资源。
该不该赔偿偷水仙的老太?律师说不用赔
关于该不该赔偿偷花老太,快报官微昨天还专门做了个小调查,从昨天17点44分发布推送到19点30分,超过94%的网友选择坚决不赔,只有1%的网友选了“为了今后邻里关系还是赔点”。
《扬子晚报》的稿子中,也邀请了律师对这一事件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如果发帖网友自述情况属实,其并不需要承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理由为——
1.房屋的院子并非公共场所;2.洋水仙有毒,但种植并不违法;3.老太太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嫌。因此在本事件中,房屋主人在自家庭院种植洋水仙的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他人食物中毒的结果,房屋主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联系,老太太应该为其孙子食物中毒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除了事件引发的赔偿话题外,不少网友还很关心,洋水仙和我们平常见的水仙是不是同一种类?它真的这么像韭菜吗?毒性真有这么强吗?以至于包成饺子煮熟了还能致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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