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39,乐女士来电:12月15号晚上9点左右,我老公被一个外卖小哥逆行撞了,左脚踝骨折,手术花了好多钱。我们该怎么维权?
乐女士20岁出头,安徽人,是一个3岁孩子的妈妈。昨天我在红会医院骨科病房见她手上抱着孩子,脸上挂着苦笑,疲倦地进进出出。
她的丈夫原本睡着的27岁南师傅听到我进来,挣扎着想起来,没有成功——他的整只左脚因为绑上绷带的缘故,显得特别粗大。一小块小腿肚露出来,布满紫红色淤青。
中午,南师傅回忆起那天的事故——
那是在上周四,12月15号,我记得一清二楚,因为那天我们发了工资。我做厨师的,一个月5000块钱左右。
晚上9点不到,我刚下班,骑电瓶车向北赶回家的路。我骑了不到5分钟,来到新塘路,过一个红绿灯口又往前骑了500米,突然一辆电瓶车逆行过来,像影子一样直接撞向我,我往旁边稍微转了一下,他直接撞到我左脚,速度真的快啊!我想躲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人没事,车也没倒,但是我当时就感觉腿麻,车子也摔在一边了。我打了110,交警来拍了事故现场。我要求去医院看脚,因为脚已经用不上力了。
他一个是逆行,一个是速度快,交警出了认定书,外卖小哥全责。当时他也没走,看着他,我整个人蒙了。
120送我到医院后,医生说要动手术——拍了片子,脚踝骨断了,韧带也断了。那天晚上外卖小哥手上没钱,我就只打了石膏,第二天才做手术。
手术花了1.5万,现在七七八八共花了2万多。钱都是外卖哥垫的,他应该也没多少钱,每次都是断断续续地在凑钱。他说,现在已经没有钱了。
我们这个事情,不找美团(注:订餐平台)处理不行的。如果他没钱,美团也不管,我连盐水都挂不了,只能出院。外卖小哥撞我的时候,确定在送餐的路上,是职务行为。
孩子生下来后,我边上班边照顾孩子,小孩马上要上幼儿园,我的工作不能停。我们在杭州租了房子,一个单间房租1000多块,去掉房租三个人开销很紧张,平时生个病都不敢。
美团那边的意思,说外卖小哥有保险的,最高赔5万块。5万块,连手术费都不够,现在花了2万多,后面取钢板也要2万多。
这个事情要是一拖,在杭州我们就生活不下去了……
南师傅在城东一家饭店做厨师,主要负责在厨房或明档做煲仔。“他工作勤勤恳恳,人也挺老实的。他出事后我和很多同事去看过他。”饭店厨师长范师傅说。
范师傅告诉我,饭店生意大,很需要厨师,如果小南能很快好起来,饭店还能等他,如果要再休养一段时间,就只能找人顶替。休养康复后能不能回来?“要看情况,如果有人员调动,再给他留个位置,如果店里不缺人的话,也没有办法”。
90后外卖小哥:借了2万多交医药费
再也借不出来了
昨天下午,涉事外卖小哥小曹来医院看望南师傅。这两天他每天平均送10单左右,天天抽空来医院。
他给我看了事故当晚自己接的订单,是从景芳路的新时尚海鲜烧烤送到南肖埠小区,当时一位马先生订了羊肉串、韭菜、花菜、小鸡尖和雪花啤酒,实付49元。
马先生下单时间20:36,小曹接单时间20:40,到店取货时间20:48。事故,就发生在这之后。
小曹说,他两个月前才开始送外卖,一个月前做了美团的送餐员,一个月大概赚四五千块。那天他的确北向南逆向行驶了,速度确实比较快,自己估计有40码的样子,撞倒了南师傅。
小曹来自陕西偏远农村,身高约1米65,穿一件旧的羽绒服,头发有些油。90后的他眉头紧锁,脸上已有皱纹。
小曹不善言辞,问他一句答一句,拿着旧手机的手抖个不停。
小曹回忆,当时南师傅前面有辆电瓶车,他准备超车的,没能超过去。“我们都没有看到对方,就撞在一起了”。
小曹目前单身,独自租住在凤起路附近一个单间,月租金1000元。他说,给南师傅的医药费都是借的,亲戚朋友那里各借了一点,一共两万多。“现在我再借也借不出来了。”
这个事故,小曹还没对家里人讲起。“不知道怎么讲。我来自单亲家庭,说了也没多大作用,反而让父亲担心。过年我打算回老家,不知事情能不能瞒住。我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众包配送员造成他人伤害
保险最多赔5万
昨天,乐女士展示了美团客服给她的回复录音,录音中称,这类问题一般由保险公司处理,不过你这个情况比较特殊,工作人员将向公司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超出保险理赔范围,只有外卖小哥个人承担。如果处理不了,可以报警或走法律程序,如果警方或法院方面需要,我们会积极配合的。
昨天美团客服也向我证实,小曹为其平台的在职送餐员。小曹给我看了平台为其购买的保险,主要保障项目有4个: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20万元人民币。
2.意外医疗:1万元人民币,100元免赔,医保范围内100%报销。
3.众包配送员造成他人伤害:5万元人民币,无免赔,100%报销。
4.众包配送员造成他人财产损失:1万元,500元免赔或者5%免赔,取较高者。
该保险公司客服证实,小曹是12月15日出的险,需要伤者去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治疗,治疗后凭单据报销,把所需资料上传到保险公司的企业邮箱,审核通过后,会通知他把原件寄到保险公司。寄到后1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支付到客户的银行卡上。
因此,在完全的医疗理赔单据出来之前,资金垫付必不可免。
上海近来几起外卖小哥撞人纠纷
订餐平台败诉率高
12月19日,杭州读者李女士给快报来电,称当天傍晚6点半,她骑电动车经过凤起路与延安路口左转弯,被一辆外卖小哥的电动车撞伤手臂并将其车头撞歪,当时外卖小哥为逆向行驶且车速很快。对方撞了人后,没有一声道歉就又跨上电动车立刻骑走了。
被撞后李女士报了警,但她表示报警和诉诸媒体并非为赔偿,而是为了今后的公共安全。“如果缩短送餐时间,是建立在外卖小哥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危险随意违法的基础上,那宁可还是慢慢来吧!”
快报记者次日在滨文路和百井坊巷蹲点观察,发现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慢车道逆行,边骑车边看手机和闯红灯现象普遍。经深入调查采访发现,外卖小哥骑得这么快且经常一路看手机,与其薪酬和处罚机制密切相关:抢得越快,订单越多,意味着他们的提成也越高,但同时订餐平台对配送时间有严格要求,一旦送得慢了被顾客投诉将被罚款(详见快报12月22日A11-A13版报道)。
一旦撞伤人,订餐平台是否要担责?据《中国青年报》今年8月报道,近一年来,上海浦东法院受理了4起因快递外卖小哥撞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已审结的3起案件中,网络订餐平台均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败诉率100%。
2015年9月15日上午10点半,一位胡女士步行至浦东新区浦东南路潍坊路路口。正在等红绿灯时,突然被一名送餐快递员驾驶的电动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送餐快递员小孙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胡女士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胫骨折。
胡女士后来了解到,小孙是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也就是“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运营商的员工,事发时他正在送外卖,系履行职务行为。胡女士因此将拉扎斯公司、万古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等9.95万余元,万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浦东法院判决拉扎斯公司赔偿胡女士医疗费等9.95万余元。
在另两起健康权纠纷中,订餐平台同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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