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白丽媛 通讯员 沈志坚)记者从23日召开的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同意批复了我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我省将为我国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日前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方案》,我省力争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水平先进的新型“浙江标准”体系,使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充分激发标准化市场活动,使标准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总体目标为实现“四个突破”,即分别在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化体系建设、浙江标准水平、标准供给能力四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包括:构建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层级清晰、协调配合的地方标准体系;全面建成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与“互联网+”“机器人+”联动推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改革成果。
《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提出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本次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原则,分成2017年、2018—2019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实施。2017年是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我省将全力推动包括建立标准清单制度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发挥“标准化+”叠加效应、以标准化支撑“两美”建设等8个方面改革试点工作;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明确多领域、多层次的重要试点项目,涵盖地方标准管理体制改革、产业团体标准、生态文明等,开展18项重要试点;梳理涉及体系规划、产业发展、机构队伍等方面13条拟出台的政策意见,统筹部门政策体系,构建改革试点工作合力。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