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临安市长骆安全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临安市户口迁移暂行规定》(送审稿),研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事项。
《临安市户口迁移暂行规定》(送审稿)根据国务院、省、杭州市及我市相关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遵循“适度从紧、逐步放宽”的迁移原则。
该暂行规定明确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迁移(落户)的相关规定、办理程序及其它规定”。与原户口迁移政策对比,该规定更改了购房落户的条件,新增了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和投资纳税人员的落户条件,并明确禁止国家行政机关等工作人员迁往乡村行政村落户。
会议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政策统一、有序实施。要加大力度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措施,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群众支持政策更好实施。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150元。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要抓紧落实政策,确保将惠民政策实施好。相关部门要加强保障,统筹安排好资金,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确保政策实施惠民生得民心。
副市长俞琳波、王翔、楼秀华、高吉亚、陈立群、黄希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廖明、市政协副主席周玉祥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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