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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部门 今起实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2017年04月05日 09:59:11 来源: 都市快报

  为进一步做好清费减负工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发布消息,根据省委开展企业减负担降成本工作的总体部署,省质监局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全省质监部门实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每年可为企业直接减负约3亿元。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浙江省质监部门对涉及健康安全、公共利益等事项,并由国家财政和发改(物价)核定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共有三大类:一是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根据国家颁布的目录和省政府批准的目录,强检63项、型式评价共有75项;二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目录有61项;三是特种设备法检,根据国家规定,质监系统下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等8项特种设备,履行制造、安装和定期的法定检验。

  而根据省质监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从本月开始,我省质监部门实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即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计量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同时,根据《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的检验、检测义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选择委托权进行限定”等规定,特种设备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转为经营性收费,并按只减不增的原则降低收费,从而实现全省质监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零的重大转变。

标签: 收费;行政;质监局;浙江省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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