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给既有社会秩序造成的冲击无可否认,但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总要对既有秩序造成冲击,否则它还算是新生事物吗?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成为众矢之的,但“乱停乱放”四个字的背后,是不是也意味着既有的城市资源分配格局对于共享单车的排斥呢?
清明小长假,西湖景区及周边,共享单车大行其道。那么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共享单车”,单靠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这些摩肩接踵的人群该如何疏散,打得到车吗?借得到公共自行车吗?等公交车得等多少时间?公交车又是怎样一个“挤”字了得?搁在过去,有多少人要从太子湾步行走到黄龙体育场,才能搭上车踏上回家的路?
是的,目前共享单车看上去有些“乱”,但一,同它给人们带来的便利相比,某种程度的“乱”是否可以接受?二,这种“乱”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还是可以通过企业运行模式的升级以及政府的有效监管、有效服务,最终消除的呢?
那么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才是对于“共享单车”正确的态度?一言以蔽之:放、管、服。放其进来,依法监管,高效服务。
为何要放?因为共享单车确实给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让单车利用最大化,激发人们绿色出行,填补了公共自行车的局限。“放”还意味着放开市场、去除门槛、引入竞争,唯有竞争的,才是有效率的、有公平的。
管很重要。监管必须不假辞色,必须动真格,对于乱停乱放的单车必须“杀无赦”。唯有严格的监管,才能倒逼企业升级、优化运行模式,消除现行模式存在的各种弊端;那些没能力或不愿意有所改变的企业,理当被逐出市场。
“服”是关键。当前共享单车的最大问题是“乱停乱放”,但作为共享单车的广大用户面临的困扰则是:停在什么地方才不是“乱停乱放”?近年来,杭州为缓解市民停车难,不断增加停车位的有效供给,每年都要新增数万停车位,那么面对共享单车野蛮疯长的新形势,政府部门是不是也要在自行车停车位的有效供给上有所作为?在这一点上,云南昆明已经先行了一步:昆明市城管等相关部门与企业合作,在城市各个主要公共场所、小区等地设置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并安排专人规范车辆停放,目前全市已设置约120个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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