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网约车新政姗姗来迟,亮点有二:一是网约车车辆初始登记不得超过3年,二是网约车不得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场所揽客。
非本地户籍司机,清出去一批;非本地牌照的,清出去一批;轴距低于2650mm的,清出去一批;车辆初始登记满3年的,清出去一大批。最后符合规定的网约车还能留下多少?可想而知。要求车辆轴距不得低于2650mm,还必须是未满3年的新车,给出的理由都是保证车辆档次、保证乘客舒适安全,但网约车之所以受到市场的欢迎,并不仅仅因为更舒适更安全,而主要是因为“更方便”,可以让社会大众免于“打车难”的痛苦。须知,在网约车产生之前,城市交通的主要矛盾是有限的出租车数量与不断增长的老百姓基本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而非出租车的车况与百姓追求舒适度、安全性之间的矛盾。值得一举的例子是,杭州出租车行业曾一度推出过“奔的”(奔驰),最后因少人问津而不得不黯然退出市场。这个例子恰恰说明,当时老百姓渴盼的是能打到车,而不是打到奔驰。
人们也难以理解,一辆车仅仅使用3年,怎么就不安全了呢?这已远远超出了多数人的一般认知。唯一可以解释得通的,就是意在压缩网约车的数量。当然,那些想开网约车的司机也并非别无选择,就是重新买一辆新车,那么如此一来又会增加城市的汽车保有量,给城市的环境与交通造成负担,而那些使用超过3年的汽车则将继续低效率使用,这显然与“共享经济”之“让闲置资源最大程度发挥效能”的意义背道而驰。
至于说“网约车不得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场所揽客”,这一点被不少媒体刻意凸显,但却因为简化掉了其中最重要的关键词,而对受众产生了误导。更准确的表述是:网约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出租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这一规定并无问题,问题是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以及运管部门,并没有及时适应网约车时代的到来,一视同仁地为网约车的通行与停靠提供便利。有关网约车在车站、机场乱停乱放的报道可说是层出不穷,但我们在强调规范、整治的同时,相关服务是不是也应该及时跟上呢?
改革作为这个时代的主题,有“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之说。去年7月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发布网约车“暂行办法”,网约车从此“合法化”了,可说是走完了“最先一公里”。但此后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相继推出的“细则”,是否真正体现了“顶层设计”,走完了“最后一公里”,却颇有疑问。什么是网约车新政的“最后一公里”?那就是让网约车真正为缓解“打车难”“打车贵”发挥作用,让老百姓从中真正享受到出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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