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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制度创新 双月余发出营业执照377张
2017年06月14日 09:01:58 来源: 每日商报 记者 汪佳婧 通讯员 沈雁 姜丽青

  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后,自贸试验区的“含金量”被众多企业看好,尤其是以舟山港综保区为核心的自贸试验区北部片区,吸引了众多企业前来投资兴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海洋集聚区分局窗口自4月25日承接自贸试验区分局下放的权限后,采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一直处于忙碌状态,平均一天至少要办理五六家企业的注册登记。截至6月12日,海洋产业集聚区已为317家企业办理了含“自贸试验区”字样的营业执照,含新设企业243家,占到全市新设企业的近九成。

  今年,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一时间推出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八项举措,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最新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效益初显,截至6月12日,已有377家企业领取新版自贸试验区营业执照,其中油品及外贸企业占51.19%,注册资本总额达433.21亿元。

  从企业注册登记情况看,投资商来自全国各地,主要从事石油、大宗商品贸易以及航空产业园投资开发等;从数据分析看,在新设自贸区企业数中,石油化工类企业的登记数为98家,批发零售业企业数为69家,分别占新设数的40.3%和28.4%。

  据了解,浙江工商推出以下八项举措:一是下放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管理权限;二是放宽自贸试验区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三是推行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四是加快落地自贸试验区“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五是帮扶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六是创新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服务方式;七是强化自贸试验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八是积极争取工商总局赋予自贸试验区外资登记管理权。

标签: 试验区;营业执照;承诺制;权限;企业注册登记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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