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
2017年07月01日 09:10:13
来源:
都市快报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目的是通过“两票制”改革,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年初,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率先执行“两票制”。根据国家意见要求,浙江等综合医改试点省要率先推行“两票制”,试点省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7年要全部执行“两票制”。浙江省的《意见》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10月31日。
“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标签:
医疗机构;试点省;浙江省;计生委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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