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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实施八项措施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07月14日 08:44:08 来源: 每日商报 实习记者 骆静怡 实习生 袁润秋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5731起,死亡1669人,受伤5492人,直接经济损失1991万余元。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昨天上午,在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的“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以下简称为“一创一治”)新闻发布会上,晒出了这组数据。

  自今年3月1日起,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一创一治”系列活动,重点整治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严管严治,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现象越来越多,红绿灯路口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明显提升。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比如:外省籍车辆和驾驶人“输入性事故”、电动自行车事故、老年人群体事故等。

  接下去,浙江将全面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八项措施。比如,机动车有5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经查获,将依法扣留机动车。机动车若在城市主干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车辆将被依法拖移。未悬挂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也将被警方依法扣留。

  此外,各地还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和抄告力度,定期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继续加大违法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标签: 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机动车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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