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会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安市撤市设区有关政权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2017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审议意见等。更多内容可登录杭州新闻App了解。记者 魏奋
下一步会明确机构级别和干部待遇等事项
出台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副市长王宏代表市政府作关于临安市撤市设区有关情况的报告,杭州市政府原则上定于9月15日,组织召开临安撤市设区动员会暨授牌仪式。
下一步工作,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下发关于临安撤市设区后机构变更等问题的通知,对机构变更和印章更换启用时间、行政区划代码序号、机构级别和干部待遇、纪律作风等事项进行明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临安撤市设区后,杭州市行政区划布局调整为——
杭州市将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临安10个区和桐庐、淳安2个县,代管建德1个县级市。市区总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公里,市辖区总户籍人口598万人,其中:临安区面积为312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2.94万人。
8月11日,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临安成为杭州第十区。
8月14日晚上,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临安撤市设区工作,要求按照社会保障、规划管理、财政体制“三个先行融合”思路,加快推进临安与主城区融合发展。
昨天,则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安市撤市设区有关政权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
其中包括对政权机构作相应改变,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临安区对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地方性法规,暂按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规定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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