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于日前联合发出公告,重申暂停新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和车辆。
目前,有多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下称“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在杭州开展租赁服务。互联网自行车在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的同时,也存在车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用户人身和信息安全难以保障,押金、预付金退还难或退还不及时等问题。
该公告指出,今年4月以来,为促进杭州市互联网自行车规范发展,政府管理部门曾多次要求有关企业暂停新增互联网自行车,各企业都表示积极响应,但仍有部分运营企业持续无序投放车辆。
杭州某空地上停了上万辆被暂扣的单车,被称为“单车坟场”。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城市通行秩序和市容整洁,保障市民权益,现再次重申:即日起在杭州全市范围内(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暂停新增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和车辆。
同时,公告明确杭州市暂时禁止一切形式的互联网电动自行车服务。已在杭州市投放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应当于2017年9月28日前,自行清理已投放的车辆,并及时做好用户押金、预付金的退还工作。
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处置。
“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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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要求5家“共享电动车”平台
限期清理并退出市场
相比较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布局的城市也较少,目前只有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少数地方有投放。
此前,杭州专门制定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杭州相关管理部门表示,为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将叫停“共享电动车”,并约谈了云骑天下、云马出行、小良出行、GOGO、骑电单车等5家平台企业,要求5家平台企业停止运营,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对本平台车辆进行清理并暂时退出杭州市场。对于逾期不清理且未退出的,将开展专项整治。
专门小组指出,租赁电动自行车业务存在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骑行人未经过安全培训且不固定、充电电池易引发火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等隐患。据了解,该五家共享单车企业在杭州共投放车辆约259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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