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受罚已昏头再犯遇查被拘留
2017年09月30日 08:25:25
来源:
今日千岛湖
近日,市民陈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临歧镇鱼市街时,被民警拦下,由于疑似存在饮酒后驾车行为,民警要求陈某当场测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结果为55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同时,民警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这已经不是陈某第一酒后驾驶被查处。就在今年8月份,陈某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处罚过。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民警对陈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民警告知陈某:驾驶证被吊销的两年时间里不能考新的驾驶证,如果驾车被查获,将会被行政拘留,陈某当场许诺在驾驶证未重新取得之前绝不驾驶机动车。
没想到就在那次处理后的一个月内,陈某驾车被又被该中队民警拦下,见到民警时,陈某的头重得已经抬不起来了。
标签:
陈某;民警;机动车
责任编辑:
洪慧敏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