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杨渐 钱慧慧/文 徐艺杭/摄 通讯员 李卓 余鑫星 王功博)10月11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7“创响中国·杭州站”活动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创小镇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沈竹林、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冯师斌、杭州市政府副市长谢双成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浙江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省科协负责人,杭州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委、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科协、人才办、金融办等负责人出席。
启动仪式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邵立春作为浙江省双创基地代表作了发言。中国计量大学和杭州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创代表发言。同时,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在大创小镇揭牌。
作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了多个项目的展示——高层次创新项目团队、十大高校教师创客、十佳大学生创客、跨境电商综试区、下沙智能制造,以及向上创业国家级孵化器、星普乐士众创空间等,近年来创业创新的主要成果逐一亮相。
据了解,“创响中国”是一项激励“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进一步推动双创工作蓬勃发展的全国性巡回接力活动。2017年4~12月期间,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科协将在17个区域类示范基地以及21个城市,举办2017年“创响中国”系列活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杭州东部的双创“汇”客厅,将通过活动为创业创新提供信息和资源的一站式对接服务。通过项目路演、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形式,选拔培训优秀的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创业人才,同时,通过政策宣讲、资本对接等形式,让更多的创新要素、创业资源在下沙集聚,让更多的创投基金、创业项目向开发区汇集,真正为开发区挖掘更多优秀的创业人才和创业项目,进一步汇聚发展动能、营造双创氛围、优化双创生态体系。
开发区入选第二批国家双创区域示范基地
加快集聚高端要素,全面推动创新发展
近年来,开发区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打造“东部人才港”和“东部科技港”,加快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
截至目前,开发区累计引进或培养“国千”、“省千”及“市521”等领军型人才达111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累计达170余家,其中产值上千万企业36家、产值上亿元企业7家。引进了中科院理化所杭州分所、新加坡麻省理工技术联盟中国创新中心、奥克兰大学中国研究院、浙大医药创新研究院等优质平台,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6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双创区域示范基地。接下来,开发区将积极借助此次活动的“东风”,以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为载体,以打造大创小镇、生物医药小镇为依托,加快实施平台建设、人才集聚、企业培育、金融支撑和协同创新等五大“双百”工程,持续完善双创生态、增强双创实效,积极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形成了“政府引导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区校协同创新、金融助推创新”的生态体系,为开发区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大创小镇正式揭牌
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下沙拥有省内最大的高教园区,14所高校,20多万大学师生。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大创小镇)同时也正式揭牌。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由省教育厅和开发区共同建立,旨在进一步深化区校协作,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培育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推进校内外联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构建全链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借助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发区将搭建高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与资金对接交流的渠道和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实体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设省高校大学生创业网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项目展示和投融资服务。
同时,开展积极高校教师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对接会等活动,推动高校教师创业项目的落地发展。遴选或引进信誉良好、业务精良的知识产权、财务、法律、投融资等服务机构,为高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
另外,开发区还将定期组织企业召开面向浙江高校应届生的招聘会,各高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推荐学生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开辟绿色通道,预留一定免费工位承载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聘一批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专家等作为创业导师进高校指导创业,选入创业导师库;积极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再次创业的创新文化理念等。
通过双创示范基地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发区将不断深化区校协作,充分发挥高校院所人才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和产业集聚发展优势,打造全国区校双创合作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升级示范区、国际化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