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管理程序注重公开透明和权益保障
除了实体内容上的创新规定与衔接设置,《办法》的特色还在于规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积分管理程序。
《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告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的义务。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行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相关部门为申请人提供积分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前,应当将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了流动人口的知情权。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时的核查和复核程序。 “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无论对于确保流动人口的权益,还是对于积分制度的可操作性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多少积分才能享受相应公共服务或申请落户,要看应用部门的实施细则
具体达到多少积分才能享受相应公共服务或申请落户?
得看具体的积分应用的部门,根据正式发布后的本积分管理办法,相关积分应用部门还需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比如:由市公安局制定“积分落户”实施细则,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人口总体发展规划、申请人数等情况,确认当年落户具体指标总量,再划定落户的积分分值。
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上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10月17日,在这期间,大家有任何意见,都可以上政府网站上提出。
据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对于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优化流动人口结构,促进我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和推进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分级保障、有序覆盖、精准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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