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和大鹏是朋友。10月29日,大鹏把新买的摩托车交给了小李驾驶,两人同乘这辆摩托车进市区玩。路上,他们遇到了交警,被查出了一堆问题,结果,大鹏被罚了2000多元。朋友小李更是被处以10天拘留+1000元罚金。
小李19岁、大鹏24岁,两人关系很好。大鹏最近花了一万两千元,入手了一辆摩托车,于是趁着休息日,准备骑这辆“拉风”的摩托车到市区“兜风”。
14:30左右,小李驾驶着大鹏的摩托车,大鹏坐在后面,从庆春路中河北路口的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开。
他俩选择走非机动车道,原本是想“低调通行”的,但这里是杭州“非机动车违法教育点”之一,从清晨到夜间都有现场执勤的警力,因此他们马上被拦停了。
其实,小李是没有驾驶证的,他和大鹏也都知道无证驾驶是要被处罚的。所以交警在现场问询时,驾驶人小李怎么都不肯出示身份证,也不肯说自己的真名。
倒是大鹏,递上了驾驶证(他符合准驾),声明这是自己的摩托车。“我的手指受伤了,开车不方便,所以请朋友来开。”他伸出手指给交警看。
不过,交警要调查的是驾驶人小李,虽然大鹏有驾驶证,但他并没有驾驶这辆摩托车,既然小李不配合,那就请回中队继续调查。
两人被带到了庆春交警中队,终于明白“今天不说实话是走不掉了”,小李才把存在手机里的身份证照片给交警看了。经查验,小李没有驾照。
经过交警部门查证,小李和大鹏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机动车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驾驶人无证驾驶、车主将机动车交于无证人员驾驶。
车主大鹏最终被处以2000多元的罚金,而他的朋友小李,除了要缴纳1000元的罚金外,还要面临10天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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