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深秋,杭新景高速公路边的山坡上,野菊花开得正盛,一片连着一片的嫩黄,随风摇曳甚是好看。
11月13日下午4点左右,一辆浙F牌照的小型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往江西方向开,忽然有个人影从车边上快速跑过,司机小张急忙踩刹车,“砰”的一声,几朵野菊花在前挡风玻璃前飘落,一个女子倒在车前。
小张吓得要命,下车一看,躺在车前四五米外的是一个50岁左右的大姐,衣着朴素,两车道中间的白线上,掉落了一只黑色棉鞋、一只白色布袋飞到马路中间,袋子里的野菊花撒了一地。
接到报警后,省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傅卫庭、陈梁赶到,把大姐送到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然而因为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司机小张磕磕巴巴地说了事情经过:“吓坏了吓坏了,我送嫂子和她三个月的小孩回老家,车子很正常地在开,结果经过这里的时候,一个人突然从右边跑出来,我没想到高速公路上也有人,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交警说,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得知,被撞的大姐是住在附近村庄的村民,平时务农为生,这段时间高速旁边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盛,大姐看到了,就想去摘些回来泡茶。
但是,村子和山之间正好隔着一条高速公路,如果从下面走,起码要绕六七公里路,横穿高速公路虽然冒险,却是最便捷的。
高速公路两边都有围栏,当中还有绿化带隔离,大姐为了节省时间,还是选择了这条方便却危险的“捷径”。
她先穿过高速爬上山,摘了满满一袋野菊花,下午4点,她抱着花,准备再走原路穿回去。
从事发时另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中可以看到,大姐是一路小跑着穿过高速的,当时车辆不多,几条车道上的车都开得很快。前两条车道,她都安全穿过了,可就在靠近第一车道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大姐和越野车都来不及停下,几乎是避无可避地来了个正面碰撞。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越野车采取了紧急制动,但车辆还是往前推进了十几米,那袋野菊花,就在这时候从大姐的怀中飞了出来。
目前,具体事故情况高速交警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速交警提醒,行人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高速行驶中,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伤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从以往的判例来看,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高速公路是封闭道路行人不得入内,所以行人过错比较大。但机动车仍然负有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的法定义务,驾驶员仍然是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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