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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醉了!54岁男子每天都偷酒喝,还认牌子!
2017年12月19日 08:52:20 来源: 西湖之声 方涵

  喝酒别贪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标签: 偷酒;小偷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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