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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位追逃办副主任的经历 看浙江追逃追赃这一年
2018年01月04日 06:05:38 来源: 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王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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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月4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璐怡)2017年12月27日夜,刚刚结束追逃专题分析会,杭州市追逃办副主任胡绍平没有着急下班,而是坐回了办公桌前。

  “外逃9年,终于缉捕,真不容易!追回‘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缉拿我市上榜‘百名红通人员’任务完成过半。”

  又是一年岁末时,伏首案头,他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段话,难掩激动心情。

  2017年12月1日,潜逃9年的周骥阳被成功抓获,成为杭州市首个被追回的“百名红通人员”,再次刷新了2017浙江追逃追赃“成绩单”。

  这给胡绍平职业生涯留下历史的注脚,也彰显了浙江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时间回到2015年12月16日。当天,一则通知送到了时任杭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胡绍平的手上。通知显示,杭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成立由纪委、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市追逃办,领导组织全市追逃追赃工作。胡绍平被任命为市追逃办副主任。

  “成立市级追逃办得益于浙江省委、杭州市委的高度重视,整合反腐败力量势在必行。”6天后,这则重磅消息对外公布。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已是大势所趋。就在杭州市成立追逃办期间,我省其他地市也陆续成立追逃办。

  紧锣密鼓,杭州市追逃办一“开张”就进入了紧张的“追逃时间”。原因无他,杭州“天网”行动涉及4名重点外逃人员,其中两人上榜“百名红通人员”名单。

  除了任务重大,和所有追逃办一样,队伍首先面临的还是融合问题。杭州市追逃办工作人员涉及9个不同部门,其工作理念、方法、经验习惯都有所不同,相互间也缺乏了解。

  好在共识很快打破隔阂。“大家各展所长、互通有无,目标就是为追逃防逃服务。”杭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部门间信息不畅、力量分散等问题,专门将9部门相关领导设为追逃办核心成员,有效提高了追逃防逃领导指挥协调效力。

  在充分了解案情基础上,追逃办还建立“一对一”专案组并根据原先案件主管单位确定负责人。同时,定期召开专案督查会,及时掌握追逃进展并综合分析案情线索信息。

  “大家在一次次办案讨论中,深入了解,增进感情也求同存异。”胡绍平表示,尽快缉捕外逃人员归案已然由省、市公安机关“一家”之急成了“大家”的事。

  但追逃并非易事。一眨眼,时间进入2017年。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这一年,浙江积极将追逃防逃融入试点工作,追逃防逃的力量进一步加强。目前,浙江已实现市级追逃防逃工作机构全覆盖,其中,宁波、衢州两市还在所辖县(市、区)全部设立了追逃办。

  2017年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宁波华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世乔从加拿大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这是浙江2017年首名归案的 “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天网”行动开始后浙江归案的第3人。消息传来,杭州市追逃办成员备受鼓舞。

  干劲昂扬,追逃办继续将基础工作做扎实;对每个可疑线索,专案组都全力以赴。

  与此同时,在省、市追逃办共同努力下,浙江各地追逃防逃捷报频传:丽水成功处置一涉案国家工作人员企图外逃事件、衢州追逃实现“清零”目标……

  “我们的追踪和劝返工作没有取得实质进展。”追逃办成立后,杭州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刘珏负责与省追逃办和专案组对接,每周制作案情简报并传达各方信息。这种情况让她和追逃办成员心境复杂,既为同行感到高兴,又倍感压力。

  2017年11月初,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百名红通人员”第68号贺俭归案,这是十九大后首个回国投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当手机弹出这条消息时,杭州市追逃办成员正全身心投入在追逃工作中。

  努力终有收获。12月的第一天,捷报传来:“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抓捕,成为浙江归案的第4人,全国第50人。

  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全省已成功追回4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11名;追回28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其中22名系未列入中央挂牌督办的“陈年积案”,追回人数为去年同期7倍;在境内抓获企图外逃的涉嫌职务犯罪监察对象和潜逃的留置对象各1名,保持外逃“零增长”。“猎狐—浙江”专项行动先后从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各类逃犯451名,追回赃款赃物累计价值12.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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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件

  2016年11月,党中央确定浙江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浙江把开展改革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年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和省追逃办积极将追逃防逃融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追逃追赃机构建设,着力完善追逃防逃机制。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浙江省在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单独设立追逃追赃室,履行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职责。全省各市纪委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均明确承担追逃追赃工作的职能部门,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追逃追赃专职人员,11个市全部设立了追逃办,实现市级追逃防逃工作机构全覆盖。

标签: 追逃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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