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
深化作风建设 当好参谋助手
问题: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履行职责不够扎实
整改:建立健全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在杭州日报发布2018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继续完善立法协商机制,所有立法草案均书面征求市政协意见,就《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等重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协商。坚持开门立法,制定法规规章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采取参加座谈会、专项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面听取管理部门、区(县、市)政府、从业单位和人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草案在杭州日报刊登征求社会意见。建立健全社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参与“我们圆桌会”,加强立法宣传,扩大市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问题:在推进“法治杭州”建设中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不够,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同组织开展全市10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研讨学习,向市政府上报《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修班的情况报告》等材料,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复议体制改革等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对亚运会筹备、地铁5号线ppp项目、网约车管理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出法律意见。与深圳市法制办开展战略合作,携手营造一流政务环境。2017年9月26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编制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中杭州市位列第二,还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市投资促进局
深化招商引资 严控廉政风险
问题: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整改:加强招商引资审核,对企业来杭投资实行项目上报负责制,申报材料和数据实行签字负责,确保各类数字真实有效;在认定浙商回归资金时,以统计局固表和银行进账单为基础,加大审核、督查力度。加强招商引资审核监管,对项目未正式落地、项目未有效存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有效落地的项目,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深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对因土地或规划等原因未有效落地的项目,及时研究对策,并做好沟通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对确实无法落地的项目着手后续处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落地审查,制定出台了《关于2017年全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国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意见》,每季度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结合招商引资督查进行实地走访,减少项目引进后不能落地、落地后未有效存续等现象。修订了《杭州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聚焦“一区一主业”,突出产业招商、平台招商、精准招商。
问题: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针对委托业务合同管理、投资入户审核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规范合同管理,着手制定《市投资促进局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程序,加大对合同的审核把关,明确规定不得提前全额支付合同款。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投资入户审核工作,落实三级审核责任,全年受理263家来杭投资企业的投资入户材料,核准457名专职管理人员户籍迁杭指标,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投资入户审核流程,简化投资入户上报材料和相关要求,取消附加性要求,最大限度减小企业办事难度。重新分析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别与分管领导和各处室重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做到风险排查及时有效、全面覆盖。
西泠印社社委会
强化资金资产管理 堵塞管理漏洞
问题:社团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发放或谋取福利
整改:对社委会发放福利的情况进行核查,全部追回2013年1-7月违规发放的稿费12.19万元。开展全体党员宣传教育,重申制度要求,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加强社团经费管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开展社团经费管理使用的专题调研,会同财务部门研究制定社团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使用社团资金。严格车辆经费管理,对在品牌使用费中违规列支租赁西湖文化广场地下停车位费(用于社委会工作人员免费停车)的问题,从2017年9月起已全面叫停;规范公车停放费用的列支,按照车辆产权在规定项目内开支,同时制定《 “西泠印社”品牌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品牌费的归属和管理使用、申请以及监管等问题作出规定,并与品牌管理规定同步推进实施。
问题:执行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对存放在社团库房的社团活动历年作品进行彻底清查,移交文物库房收藏,社团处原则上每年交接作品1-2次,不再单设作品库房,只设作品临时保管室。认真学习落实文物法规,收回出租给西泠印社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10处房产,制定了《孤山社址各建筑功能分工实施方案》,将孤山社址13处建筑分为公益用房、管理用房、经营用房三大类,其中公益用房占50%,管理用房占15%,经营用房从原来77%下降到35%,安排5处房产为西泠印社集团公司用房,明确不得转包。制定完善《孤山公益性房产管理方案》等11项制度,全面规范孤山社址的管理。
市委防范办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问题: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报销审批不严格
整改:制订财务管理、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规章制度,明确和规范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报销程序、开支范围与标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签,5万元以上开支经办务会议集体研究等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次数、规格及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标准范围和操作流程,明确公务接待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落实物品入库、保管、发放制度。
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弱化
整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坚持定期开展办主要负责人与副职,副职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同志之间廉政谈话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实施监督。采取当面提醒、个别谈话、专题学习等形式,利用多种场合和时机,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反腐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张新腐败案剖析》、《余建中腐败案剖析》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市红十字会
强化主体责任 规范捐赠款物管理
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杭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杭州市红十字会机关、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清单》,修订《内控手册》。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学习文件、体会交流、参观见学、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执行《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和《杭州市红十字会机关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分别不少于1次。制订出台《杭州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重点对公益广告制作、救护培训器材购置和捐赠支出等经费进行研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招投标制度,规范委托业务工作。重视和规范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参会记录。
问题:部分捐赠数据不实,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核算不规范
整改:修订完善《杭州市红十字会资金募捐、使用、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互联网筹资等人道资源动员新办法。严格把好捐赠资金来源关,拒绝偏离红十字会宗旨、涉嫌以避税为目的或为追求数字的捐赠。完善独立第三方审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接受的捐赠款物报告每年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修订完善《杭州市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物资接收管理办法》、《杭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实物管理,捐赠物资和备灾救灾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对价值194.1738万元未开具收据的受赠物资已列入财务账,所有接收物资均要求有捐赠函及捐赠清单并开具捐赠票据。在全市推广“智慧红十字信息化”项目,严格执行捐助信息公示制度,规范受赠款物使用情况公示,完善捐赠款物全过程监督机制。对2012年以来受赠款物的支出情况整理后已全部在杭州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上公示。
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 从严规范课题管理
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强
整改:室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各处、下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了上廉政党课、集中学习文件、参观“中央苏区廉政史迹展”、征集优秀家规家训家风家教故事以及廉政微作品等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防范工作针对性,室党组提醒处级以上干部在“联百乡结千村访万户”蹲点调研活动中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提出的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订了风险防范措施。
问题:课题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修订完善了《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委托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政校合作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课题的计划性,坚持先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再组织实施。加强课题立项、合同签订、资金拨付、质量控制、课题验收等环节管理,细化进度跟踪督查,严格委托课题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严格课题经费管理,健全委托课题工作台账,注重绩效评估,防范廉政风险。
市工商业联合会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问题: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整改:会党组、组工干部进一步学习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完善《市工商联干部选任制度规定》,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条例》规定的五个环节,严格按照《条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位和职数,方案定稿前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按《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流程,把握节点,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条例》中民主推荐的程序、方法、形式和范围办事,做到程序不简化、材料规范化。明确机关纪委对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强化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规范意识,拟订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加强纪检监督,杜绝设置条件迁就照顾的问题发生。按照考察预告范本,形成内容规范模版,严格按要求公示。建立健全考察文书档案,归类存入“一人一档”材料。
问题:公务用车费用超支
整改:对机关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情况进行了审查,修订完善了《市工商联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加强用车管理。依规安排公务用车,严禁超出定向保障范围、超经费标准使用公务用车,落实公务用车费用公示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和落实经费使用的月报告制度,经费开支情况每月向主席办公会报告1次,党组会每半年分析研究机关经费开支情况1次。严格公务用车派遣手续,严防因私用车的现象发生。
市直机关工委
抓好责任落实 强化分类指导
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调整充实党廉办力量。明确委机关纪委承担教育、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委机关纪委增设副书记,承担委机关纪委、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班子成员按规定听取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和指导分管处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发挥党支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切实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问题: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不够
整改:狠抓市直机关行业系统党建,制定下发《实施办法》,开展“六大行动”,落实“七个一”举措。建立工委领导联系点9个,着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开展“一单位一品牌”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批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机关党建品牌。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委领导带队对90多家机关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进行常态化检查,强化分类指导,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形成与各部门中心工作同步落实、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举办机关党组织书记提升党性修养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业务示范培训班各2期,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市委党史研究室
发挥党史资政作用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问题:发挥党史资政作用不够明显
整改:加强改革开放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即时记录中国梦杭州篇章,从党史的角度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扎实推动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第三卷(1978-2002)研究编写工作。编辑出版《资政课题报告集》(14个课题)、资政刊物《征途》(4期)、《杭州纪事2016》、《美丽中国新样本、世界名城新杭州——中共杭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等资政育人书籍刊物。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举办“丰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巡礼”图片展,全面展示党的一大到十八大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历史贡献和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并制作了宣传册,在市民中心、市属13个区县市、多家党校、高校、博物馆和10余个社区进行巡展。发挥杭州市红色博物馆联盟作用,推动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中共杭州小组纪念馆等红色场馆在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问题:项目实施管理粗放,执行程序不严格
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制订《关于项目实施与监督的管理办法》《关于稿费发放的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以及稿费的发放做了严格具体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合同,对《杭州纪事2016》的出版合同进行认真监督管理。加强稿酬管理,对有相关稿酬需求的业务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要求各项目的处室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稿费计算和发放,一般情况下由出版社按国家规定统一发放,若确需由本室发放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发放。针对《红色胜迹》的出版稿酬及时交综合处统一保管,核对清单予以发放,对当事人作了认真、严肃的谈话。
市西博办
加大下属企业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问题:对下属企业高管监管不严,公司廉政风险防范缺位
整改:对三家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约谈,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教育提醒。彻查三家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在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企业人员在其他公司兼职、投资的清理工作。督促公司个别企业领导立即整改在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或任职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核实公司采购项目真实性。督促公司建立供应商库,制订相应供应商管理办法,以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选择供应商;公司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发挥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作用。督促三家公司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签订廉洁承诺书,杜绝在业务工作中出现利益输送行为。
问题:党组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薄弱
整改: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7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组织全办各处室、各下属企业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廉政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在国庆中秋“两节”及十九大召开前夕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对三家办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约谈提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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