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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将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内容包括: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等。
3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信息: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行动——对面向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并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重点联合整治。
行动要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对中小学校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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