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能在杭州的青年旅社体验北方的“窑洞”,听起来会不会很有意思?不过,这位脑洞大开的老板也因此收到了城管部门的两张罚单。
近日,西湖区城管局北山中队的队员在保俶路巡查时发现,一餐饮企业正进行装修。门口的人行道上堆放着两截油烟管道,占据了一半的人行道。
执法队员对这起原本普通的占道案件进行调查询问时,却感觉现场工人闪烁其词,一会儿说负责人不在情况不清楚,一会儿又辩称烟管是其他商家堆放在门口的,这引起了执法队员的警觉。
为了一探究竟,队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排查。当队员行至该商户三楼露台时,发现有工人正在搭建“窑洞”,五间“窑洞”已初具规模,其中两间已经结顶,共占用了20多平方米。
见事已败露,负责人终于出现道出原委。原来,这家店由餐饮改做成住宿,露台上做的是为客户体验的窑洞式房间。
“这样搭建不仅破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而且进行工程建设首先要办理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否则都属于违章建设”,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后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错误。
两截烟管,五间“窑洞”,最终换来了城管部门开出的两张罚单。
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补交占道费,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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