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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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余杭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努力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幸福余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教育是民生之基。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同时,高度重视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对余杭户籍的困难家庭子女,提供了幼儿园至高中阶段的15年全免费公办教育,并向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真正做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公平”和“质量”是当前教育的核心话题,困难家庭的孩子不仅要“有学上”,更要“上好学”,“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因此,为困难家庭的孩子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民办教育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区民办教育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中,一大批优质的民办学校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回顾我区每一所民办学校发展壮大的历程,都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悉心关爱。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民办教育不可缺席、亦不可缺位。我们作为余杭区的优质民办学校,理应回馈社会、承担责任,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效应,为“幸福余杭”加码。在此,我们18所民办学校真诚倡议:每年全额免费接收50名余杭区户籍、品学兼优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优质民办学校,与其他在校学生享受同等的优质教育。 同时,我们庄严承诺: 一、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名额和办法招收学生,招生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被录取的学生中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在校就读期间免除与学习、生活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被录取的学生与其他在校学生一视同仁,学校提供同样的师资力量,同样的教育教学服务,同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招生计划
全区各优质民办学校每年计划招收50名困难家庭学生,结合各校2018年义务段在校生的实际规模,按照比例确定各校招生名额如下:
招生对象
2018年秋季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且家庭困难,具有余杭区户籍的优秀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困难以区教育局已在发放困难补助的对象为准。
招生时间
4月21日上午9:30
招生流程
1、学校推荐
4月13日前,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在本校(园)已经申请困难补助的大班或六年级学生中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向有意向报名的家长发放报名申请表。
2、申请报名
4月16日前,各申请报名学生家长填写申请表,慎重选择自愿申请的学校,家长签字并上交学校,同时上交困难家庭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审核上报
各校(园)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7日前将申请报名表、困难家庭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汇总表上交各中心学校。
4、报名汇总
各中心学校于18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汇总后上交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义务教育科对报名情况进行终审和汇总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于19日前反馈给各优质民办学校。各优质民办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招生面谈等相关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并根据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5、招生录取
4月21日上午9:30前,凡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的学生,根据自己填报志愿,到相应学校参加该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各优质民办学校所在中心学校安排好人员,参加该校的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各优质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招生名额,通过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择优录取。并于当天15:00前向申请家长反馈录取情况,对确定录取的学生,及时发放特批生录取确认书,并将录取名单上报义务教育科。
特批生待遇
被录取的特批生,在优质民办学校该年段就读期间享受一切费用全免的待遇。
其他
各优质民办学校要本着服务当地,回馈社会的原则,积极响应本次助学工程,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此项特批生工作。本次特批生工作将纳入民办学校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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