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4日,一个3岁小女孩被遗弃在杭州龙翔大厦商场。
小女孩最早是被龙翔服饰城的一个保安发现的,下午3点左右,保安看到孩子孤零零地站着,身边没有家长陪护,就把她带到了旁边的工联大厦治安岗亭,交给民警照看。
起初,大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为龙翔桥一带人流量大,孩子走失的情况时常会有,通常来说,家长发现后会主动来寻找或拨打110报警求助。
不过这一次,事情有点不一样,民警一直等到晚上7点多,都没有人来找孩子。
小女孩倒是很乖巧,不哭不闹,但也不讲话,民警问了半天,她只含糊地答了一句,说自己姓夏,3岁。
为了找到女孩家人,民警去查了监控,经过3个多小时的监控追踪发现,小女孩最早是当天下午1点46分出现在杭州火车东站的,当时,一个穿白T恤、牛仔裤的年轻女子牵着她的手,从火车东站的站厅里走进了地铁1号线站台。下午2点11分,女子带着女孩走出龙翔桥地铁站,两人一路走到了湖滨的明珠小百货商场,随后又进了龙翔服装市场。奇怪的是,大热天,女子戴着鸭舌帽、白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好像是故意不想被别人认出来。几分钟后,女子独自离开了现场,还特地换了一套衣服。
民警高度警觉,孩子是被故意扔掉的!
为了尽快找到孩子的家人,当时上城警方委托快报刊登了监控视频和小女孩的照片,公开征集线索,一时间,几乎全杭州的人都在关心这个小女孩的状况。
这个戴口罩的女子是谁?她和孩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做?(详见快报2017年7月6日A03版)
警方找到了扔孩子的女人 她连夜赶到杭州自首
把孩子暂时委托杭州市儿童福利院照看后,民警一直在追查白衣女子的身份和下落。
她是坐火车来杭的,购票时必然会留下相关信息。这成了锁定其身份的关键线索。
7月8日下午6点,公安机关初步明确了白衣女子身份,她姓王,27岁,江苏泰州人。
当天晚上,民警将王的照片拿给小女孩看,一直不太愿意说话的小女孩眼睛忽然亮了起来,脱口喊了一声“妈妈”。
确定王的身份后,上城警方通过电话联系上她,劝说她积极面对,争取从轻处罚。
7月12日晚,王连夜乘车从南京来到杭州,投案自首。
没钱,孩子没法上学,自己无法面对家人 未婚生女的单身妈妈撑不住了
“其实我回南京以后,一直在关注你们的新闻,我几次想到要回来,但没有勇气面对。”王说,女儿小名叫悦悦(化名),2014年3月出生。她是未婚生子,孩子还没生,她和男友就分手了,所以悦悦从未和爸爸一起生活过。
有了孩子以后,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她没有再去找工作,但养孩子要钱,她经济压力很大。
男友走了,自己又没有工作,最窘迫的时候,王想到了自己的爸妈。但她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敢开口。
“他们不知道我生小孩的事,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被气死。”王说,自己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母的思想都比较保守,从小对她的教育也很严格,而她一直以来都乖巧听话,而且在老家,未婚生子是件丢脸的事,她怕传出去以后,爸妈会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来,自己多年好女儿的形象也会被破坏。
就这样,王从未跟父母提过一个字,坚持一个人带女儿。
直到悦悦3周岁要上幼儿园了,可孩子没有户口,无法办理入学登记。那段时间,王每天都很焦虑,整晚整晚失眠:“我手头没有什么钱,遇到困难也没人可以说,现在女儿要上学了,我也没办法解决,心里很难受,觉得她跟着我就是在吃苦受罪。”
因此她萌生了遗弃女儿的想法。
之所以选择杭州,是因为她觉得杭州经济发达、好人多,悦悦在这里也许能被好人家收养。
母亲情绪面临崩溃 生父没有共同生活过
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虽然王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因涉嫌遗弃罪,上城警方还是对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子随后被移交给上城区检察院。
案情很清晰,证据也足够充分,要对王进行法律处罚很简单,但要真正解决问题可不容易:孩子以后怎么办?由谁来抚养?如何保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检察官去福利院看望过悦悦几次,她几乎不和人说话,看到陌生人,眼里满是惶恐,可以想象,遭到遗弃给她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另一边,王的情绪也很不稳定,在拘留所里,她经常崩溃大哭,还一度意图自杀,而且并不愿意接回女儿。
“她这种状态,别说不愿意了,就算愿意,我们也不敢把孩子交给她。”检察官说,虽然孩子的生父曾打电话要求抚养悦悦,但考虑到孩子出生后从未和父亲相处过,这并不是最优选择。
思来想去,检察官决定试着联系王的父母。
可怜天下父母心 孩子的外公外婆终于心软了
但是电话打通后,对方的反应出乎意料的激烈。原来,二老对女儿恋爱生子的事一无所知,对于女儿遗弃孩子一事更是无法接受,尽管检察官语气委婉,他们还是备受打击,不仅不愿意来接悦悦,还表示要和王断绝关系……
事情一团乱,似乎走进了死胡同。
“王虽然犯了错,可她毕竟是孩子的妈妈,这么多年都和孩子在一起,如果她能够继续抚养孩子,那是最好的。”为了摸清王的想法,解开她的心结,检察官接连几天跑到看守所,和她谈话。
第一次,王只是哭,什么都不愿意说;
第二次,她说起了自己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和困难;
第三次,她终于打开心扉,说出了埋藏在心底的担忧。
原来,王从小家教严格,非常在意父母对自己的看法,之所以遗弃悦悦,有一部分原因是担心破坏自己在父母心目中的“乖乖女”形象。
要想说服王继续抚养孩子,获得她父母的谅解和支持是很重要的一环。
可是,王很害怕,压根不敢和父母提这件事。
检察官决定帮她去沟通。
头几次联系,王的父母态度并没有改观,但检察官没有放弃,依然时不时地打电话过去。
“她毕竟还年轻,难免有行事不成熟的时候,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家人还是应当共同面对。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孩子犯了错,要慢慢引导……”
几次劝说下来,王的父母终于心软了。
第一次见外孙女 两老既紧张又激动
去年10月,两老到看守所和女儿见面。这次会见,是检察官陪着一起去的,双方还没说话就都红了眼睛。虽然话说得不多,但检察官能看出来,父母对王还是疼爱多过了责备。
会见结束后,检察官又带着二老去福利院看望了悦悦。
第一次见到外孙女,二老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
之后的一个月里,检察官又多次安排王的父母与悦悦见面,他们也慢慢转变了对孩子的态度,很喜欢乖巧可爱的悦悦。去年12月,老人主动提出,帮着女儿一起把孩子带大。
11次心理疏导之后确认母亲的心态正常 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了确保悦悦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照料,这段时间,检察官还联系心理专家对王和孩子分别开展了心理矫治和疏导,并对王进行了心理评估,以了解她是否适合领回并抚养孩子。
“心理疏导总共做了11次,到了审查起诉的阶段,王的心态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了。”
综合考虑孩子的后续抚养情况,检察机关组织了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决定对王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今年2月,检察机关对王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将悦悦从福利院接出,交由王与其父母一起带回老家抚养。
检察官还和当地的公安机关达成了委托帮教协议,委托他们跟踪监督孩子的抚养状态。
事情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目前,悦悦已由母亲接回,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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