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台加装电梯——新民村项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2018年杭州“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也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
去年,杭州出台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方式。
近日,《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作为《实施意见》最重要的配套政策之一,对加装电梯资金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助期限、补助程序及管线迁移工作相关要求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根据《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制定,对加快推进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管理,扫清管线迁移难点和障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资金补助原则,从源头防范资金申请环节风险,同时“想业主之所想”,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便民性和可操作性为前提,精简资金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要件。
《办法》明确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业主20万元/台的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承担5万元/台,超出部分由各管线单位分担,即政府对加装电梯共补助25万元/台。
《办法》还对管线迁移的现场施工、费用、进场日期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流程简便、专人负责、处理快速”,最大限度安全、快速地推进加装电梯工程。
据悉,《办法》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国有土地上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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