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梁建伟)昨天上午,杭州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杭州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这意味着,杭州民办培训机构有了新标准。
从去年年底开始,杭州市政府决定对中小学学科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杭州大力整治中小学文化类学科培训机构的行动有两个目的:一是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二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本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持续到今年4月中下旬,分部署发动、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总结反馈和专项督查等五个阶段进行。
杭州市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通过前期的摸底排查,杭州市一共查出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174家,无证有照的1032家,而目前有证有照面向中小学生的课程培训机构为637家。
“我们已经发出整改通知书539份,责令停止招生的有203家。”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在整顿中小学学科培训市场方面,杭州这次是动真格的。
培训场地需300平方米以上
生均不少于3平方米
《标准》中的文化课程培训服务,是指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文化学科及其与升学考试相关的延伸类项目培训服务,不包括器乐、舞蹈、书画、摄影等艺术特长类培训服务和球类、棋类等体育竞技类培训服务。
根据新标准,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平米,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米。也就是说,一家面积300平方米的培训机构,同时上课的学生不能超过100人,超过即违规。
面对14周岁以下学生的办学场地,要求则更高。《标准》依据相关建筑消防安全的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注册及办学场所,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3层(一、二级耐火等级)或2层(三级耐火等级)以下。
严禁在职在编教师
到培训机构兼课
根据要求,培训机构的师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且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杭州市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告诫在职在编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对于钱财要取之有道,一定要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边界,杜绝到培训机构兼课。
培训机构所聘任的从事文化课程的专职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具有与授课内容相应的教学经历,其他专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关部门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手续证件。
只有证照齐全的才可办学
严重违规者可追刑责
杭州市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校外培训机构这些年非常热,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类学科培训。“以前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一些拿着营业执照的公司,没有办学许可证,却在从事文化类学科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
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次行动是动真格的,教育局也得到了授权,以后做这样的培训,必须要有许可证,否则就是非法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办学许可证是由教育部门颁发的,可以让这些培训机构处于教育部门的监管之下。”
目前,杭州市教育局已知的无证有照的培训机构有1032家,教育部门对无证有照的机构,给予了一定的整顿期限。“已经登记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取得办学许可后方能从事文化课程培训业务。”
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一旦查实,有关部门会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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