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加大犯罪指控力度,一边进行后续保护并帮扶
◆检警合力夯实证据基础,建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去年10月,宁波警方破获一起碰瓷案件,碰瓷的主角是14岁男孩小强(化名)。但每次都是被他父母逼迫着跳三轮车假摔,然后父母去讹诈医疗费。一年来,小强父母强迫他假摔碰瓷20多次,甚至在小强因碰瓷摔伤颅骨后,父母认为是好机会,要变本加厉去碰瓷。
昨天,浙江省检察院通报了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去年来,我省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平稳,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上升,对此,浙江检察机关会继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指控力度。
A
案例与数据
父母强迫亲生儿子去碰瓷
法院判决撤销父亲监护权
去年10月28日下午,宁波火车站南站一拉客的三轮车车夫拉了一单生意,一中年妇女带着一对儿女坐上车,说去汽车东站。但开到新河路段时,路上有点颠簸,女子说三轮车颠簸时,儿子小强的头在车上撞伤了,要求送医院看病。
双方起了争执,等车夫将这一家拉回南站报了警,孩子的父亲也赶到。正当他们要求车夫送儿子去医院时,旁边的三轮车车夫认出这一家子,前不久用同样手段,骗了他4000元医药费。他们的碰瓷伎俩当众被识破,这对父母很快被警方拿下。
经查,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这对父母为骗取他人财物,多次带儿女乘三轮车,在乘车过程中强迫小强跳车,假装小强乘车摔伤的方式骗取多名三轮车车主1.5万余元。
宁波鄞州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父亲认罪态度恶劣,母亲认罪态度一直较好。考虑到两兄妹需要照顾,鄞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捕了父亲,对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针对小强因父母伤害行为产生的抑郁、敌对等情绪表现,鄞州区检察院及时邀请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同时,为小强争取到救助款6000元。后母亲也向鄞州区检察院提交支持撤销其丈夫的监护权申请。
今年3月20日,鄞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父亲有期徒刑1年,判处母亲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当庭宣布撤销父亲对孩子的监护权。
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平稳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数量上升
这个案件,也是昨天省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介绍的2017年—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之一。
会上介绍,2017年以来,我省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平稳,但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特点。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量仍在高位徘徊;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重大犯罪占一定比例;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多发;外来人员犯罪下降,本地人员犯罪增多;在校学生犯罪依然常发多发;困境儿童犯罪仍占一定比例;性侵、拐卖、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上升、形势严峻等(暴力侵害犯罪包括故意伤害、杀人、遗弃孩子致死、虐待、家暴等多种情况)。
B
原因
打击犯罪力度在加大
为何案件数量仍上升
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可追究原本无法追究的行为
浙江检察机关一直以“零容忍”的姿态,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既然打击力度在加大,为何数据显示此类案件的数量一直在增加?
浙江省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裘菊红指出,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现在公检法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更多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被发现,案件数量自然增加。同时,原本没有被纳入犯罪范畴的情况,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加入了相关罪名,这让原本无法追究责任的侵害行为,变得可以追究了。
裘菊红说,2012年浙江温岭发生过一起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案件。当时这类事件往往由于受害人的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导致无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刑法修正九新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后,将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纳入了刑法保护的范围,这就可以追究女童老师的刑责,自然也导致案件数量增加。
受害者家属观念转变
公民法制意识提高
此外,裘菊红还发现,随着近年来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在面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变得更大胆地、坚定地站出来说“不”。
“例如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类案件,原本受害人、受害人家长会觉得羞于启齿;被虐待、遇家暴时选择忍气吞声等,但现在受害方的观念转变了,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
同时,得益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例如教育人员发现孩子身上有遭受虐待的痕迹,医生治疗时发现被害人身上的伤情明显不是自述的因意外等造成的,都有义务将情况报告给公安。公安接到报告后会及时介入调查,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以被发现。
C
难点
取证时如何防止二次伤害
还要保护好受害者的隐私
裘菊红直言,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一直存在发现难问题。当侵害发生后,取证调查时,如何做到防止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是难点。
同时还存在着对受害人隐私保护难。“办案人员去调查取证时,可能会导致受害人的遭遇变得人尽皆知。想把典型案例拿来做警示报道,也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困扰。”
此外还有案件后续保护、帮扶工作难。“打击犯罪后,我们还需关注如何帮助被害人回归生活,会面临一系列后续问题,如他们遭受的心里创伤情况,怎么帮助被害人离开遭受侵害的环境生活,如何落实新监护人,生活中是否遭遇经济困难等。”
D
措施
检警合力夯实证据基础
建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面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浙江省检察院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尤其是对性侵、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统一归口办案,通过未检部门专人专办。加大事实证据审查力度,严把定罪定性关、法律适用关,充分运用追诉追漏、量刑建议等措施,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指控力度。
协同警方,构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组织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试点。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调查取证、被害人身体检查与心理疏导,在保护被害人隐私、防止二次伤害的同时,形成检警合力,夯实指控犯罪证据基础。
另外,省检察院推动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和社会发展局建立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医疗机构对接诊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