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卢爷爷:我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只有一个孙子可以依靠,没想到他会去犯法。感谢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孙子进行远程帮教,让孩子知错能改,还能在家照顾我,谢谢杭州检察官。
本报讯 “孙检察官,请放心,我一定会积极配合,完成帮教,定期通过视频汇报自己的动态,争取从轻处理。我现在做教育后勤工作,收入还不错……”本月的一个下午,云南小伙小卢在老家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第一次通过视频接受杭州检察官的远程帮教。
一年前,年仅17岁的小卢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先后以缴纳邮费、出厂激活费、退款押金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5130元,涉嫌诈骗罪。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后发现,小卢未成年,又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案发后已向被害人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于今年5月7日对小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小卢涉嫌的是网络犯罪,他从没到过杭州,此前主要在四川打工,在云南老家还有一个80多岁、腿脚不便的爷爷无人照料。取保候审后,小卢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要是选择传统帮教方式,小卢必须到余杭来,但这样就会令他丢掉工作,老人也将无依无靠。”为了帮助小卢更好地回归社会,检察官决定对小卢进行异地帮教和远程考察。
在6个月的考察期内,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视频方式与小卢、当地村委会进行不少于每月一次的三方会谈,并通过邮寄接收小卢的思想汇报和村委会的帮教记录。考察期满,如果小卢没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规定,该院将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他现在上班表现很积极,对我也照顾得很周到。”小卢的爷爷再三对检察官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会好好教育孙子。
据悉,该案是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异地考察帮教活动的首次尝试,为该院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帮教模式提供了借鉴。
(文中未成年人及家属均系化名)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