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出三个方面46项整改任务到2020年
力争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国家二级标准
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是针对去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后提出的督察意见进行整改。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方案梳理出三个方面46项整改任务。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制订实施碧水、蓝天、净土等
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方案专门提出了整改措施清单。
根据方案,浙江要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和湾(滩)长制、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严格落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制订实施碧水、蓝天、净土等攻坚行动方案,重点打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臭气异味整治、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重点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等标志性战役,2018年完成100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2020年年底前,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
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督察指出了浙江还存在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垃圾渗滤液处理不规范、部分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滞后、固体废物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对此,浙江提出要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2018年启动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项目建设和整改提升。基本完成不达标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垃圾渗滤液和垃圾焚烧废气有效收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
浙江还要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老大难”环境问题。深入实施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行动,全力整改督察指出的部分行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整治行动,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深入开展“脏乱差”“低小散”企业排查清理和整治提升,全力打破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大力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从严控制围填海总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力度等措施,全力整治督察指出的饮用水水源等生态敏感区违规开发、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等问题。
此外,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包括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深化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等。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