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杭州下城区朝晖路上的绿洲花园,昨天有点不平常。上午9点半,拱墅法院的执行法官带着几名法警,来到了其中一间房子里。
这间房子两室一厅,还有个书房,看起来面积不小。屋内的主要物品基本都没有,只剩几件带不走的家具。
屋子本来是由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妻住着的,但前一天晚上,夫妻俩连夜搬走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
帮妹妹、妹夫担保 结果自己名下的房子被扣押
这套房子的主人是老夫妻的大女儿吴某和她老公。
2002年,吴某的妹妹和妹夫,下海经商,成立了一家公司,做服装生意。
但由于经营不善,需要资金周转。2014年4月份,吴某的妹妹和妹夫向杭州某小额贷款公司,先后分两次贷走了200万元。
双方约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即从2014年7月23日始至2015年1月22日止。借期内的贷款月利率为1.5%,如果没有按时偿还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逾期部分的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
同时,吴某出具了一份《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表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连带责任。
结果,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没有好转。吴某的妹妹也仅仅支付了到2015年4月20日的利息,至于本金和之后的利息,一直没有支付。
于是,在2016年3月22日,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将吴某的妹妹、妹夫和服装公司告上法庭。拱墅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在10天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和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5年4月21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
但是,吴某的妹妹和妹夫表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并且远走美国。吴某作为担保人,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之前,吴某名下一套位于闲林的房子,已被抵押。但70万的抵押款远远不够偿还。拱墅法院查到,吴某还有一套位于绿洲花园的房子,决定将这套房子用来抵押还债。
这套房子一直是吴某的父母在居住,法官多次上门,老人家都拒绝开门,张贴腾房公告后,也一直没有回应。听邻居们反映,老人是因为经常有人上门追债,变得非常谨慎,平时很少出门。
2017年11月,法官再次上门。在物业和社区干部的沟通下,老人终于打开了门。但是情绪非常激动:“我在这里生活10多年了,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也出钱了,我是不会搬走的。”
今年4月份,法院又一次上门。为了让老人腾房,甚至还拆除了这间房子的电表。没想到,依旧不成功。
几天前,事情有了转机。法院以拒执罪,将被执行人吴某移送公安。上周,吴某被刑拘。家属一听,急了。6月26日,家属赶紧到法院,承诺将搬空住房。两位老人家这才连夜搬了出来。
执行法官表示,这套房子将被实物扣押,并交给评估公司进行估价。无异议的话,后续会放在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
替人借款风险大 担保前要慎重
亲戚朋友来找你帮忙担保,你会同意吗?这个话题,一直被讨论地很热烈。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处处长俞春伟告诉记者,民间借贷案件中有担保人的情况比较普遍,因为替人担保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大部分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协议的时候都是因为抹不开面子,才替亲朋好友担保。
“替别人担保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签了担保协议书,就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遇到被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况,担保人就要承担所有债务。这意味着,不仅自己名下的财产受到威胁,还有可能影响整个家庭的财产和家庭的和睦,甚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他说。
俞处长建议,遇到有人请你帮忙担保借款,用来经商或者投资的话,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如果觉得自己拒绝不了的,签之前最好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同时也做好自己承担所有债务的最坏准备。
另外,一些个体、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比如萧山、富阳等地,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担保方式,就是企业之间相互担保贷款。“因为现在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比较难,所以他们互保贷款。但这种方式贷款,风险更高。只要其中的一个企业经营上出现问题,还不上贷款,其他正常经营的企业也会受到牵连。”俞处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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