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范围内工作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在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均可申请救助!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前天宣布,对原《杭州市“春风行动”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传化·春风助困”实施细则》。修订后,救助范围从原本的杭州市区扩大到了周边的区县市。
根据新细则,“春风行动”按照不同致困原因和困难情况,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不同类型的救助。
当年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杭州市医保规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应急医疗救助”。在杭期间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或火灾、溺水、触电、中毒等意外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急难险救助”。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个人当年承担的医疗费超过家庭总收入)且上年度或当年在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上年度或当年患有子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建档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妇女,可申请“两癌”贫困妇女医疗援助。
本次修订还明确了对市级以上建档困难职工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实施日常生活援助。包括实施春节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并发放一次性慰问金;为外来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提供车票补贴;对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就读大学的给予助学援助。
修订后的“春风助困”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同样由原本的杭州市区扩大到杭州全市,同时增加网上申请渠道。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杭工e家”App和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市“春风行动”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也可前往我市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请各类困难救助。行动不便的,可由单位工会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和相关证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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