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刘湖长,你平常是如何开展巡湖活动的?如果发现问题如何处置?”人大代表章飞向临安青石门水库湖长刘伟询问。
“我坚持每月三次巡湖,如果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水质异常、溢洪道堵塞等问题,将拍照留档,并上传至杭州河道水质APP,同时向镇分管领导反映,及时进行处置。”刘伟一一回应。
近日召开的临安区太阳镇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与会的55名人大代表在认真听取了太阳溪、富源溪等7位镇级河长、6名湖长和2位河道警长述职后,针对河长们在履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询问,让接受评议的河(湖)长和河道警长们“红红脸、出出汗”。
今年7月下旬以来,像这样的“集体询问”场面,已多次出现在临安镇人代会和街道合议会上。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2016年首创“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履职”制度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镇(街道)将评议工作统一列入镇人代会、街道合议会议程,而且将湖长和河道警长也纳入了评议范围。
据悉,今年以来,临安在实施“河长制”和“河道警长制”的基础上,又率先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湖长制,境内143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部配备了“湖长”和“湖泊警长”。临安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创新人大评议治水工作,除了评议对象的扩展,还根据治水年度目标和阶段重点任务将评议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河(湖)长评议重点围绕“四个率”展开,即巡河率、河道水质达标率、入河排口整治到位率和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率;河道警长和湖泊警长则重点关注其身兼“六员”的履职情况(“六员”即决策参谋员、线索信息员、矛盾调解员、打处战斗员、治安巡逻员、政策宣传员)。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临安区各级代表参与评议河(湖)长和河道警长工作921人,评议镇街级河(湖)长以及河道警长194人,提出意见建议89条,河(湖)长测评优秀率达88.5 %,河道警长优秀率达86.9 %。下一步,各镇街将就评议中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在8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
“将评议河(湖)长和河道警长纳入镇人代会议程,赋予了评议工作更高的法律效力和更强的监督权威,为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后一公里’作出了新的探索和实践。”临安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评议工作的开展,为创新完善河长制监督体系作出了有益探索,也为基层人大及代表履职搭建了有效平台,有效推动了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的华丽转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