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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 加快环境治理
余杭环保全力以赴 打赢“百日会战”攻坚污染防治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6宗 累计罚款1059.0306万元
2018年08月30日 09:08:24 来源: 余杭晨报 记者 俞杰 王珏 通讯员 陈一岚 童雪峰

  余杭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又有实质性进展。为推进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城市,自2018年5月下旬起至8月下旬,余杭区环保局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环保执法“百日会战”行动。

  三个月过去了,该整治会战成效如何?近日,记者从余杭区环保局获悉,截至8月20日,余杭区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894人次,检查企业3887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6件,罚款金额共计1059.0306万元,限产停产7家。

  加大执法力度 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喘息之机

  据了解,“百日会战”行动主要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环保守法情况,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企业、垃圾焚烧企业、VOCs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等。

  以各环保所自查、监察大队抽查、专项检查形式为主,结合交叉执法、局领导带队夜间执法等举措,余杭区环保局相继组织了水泥、印染、化工、电镀、涂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国家版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污水零直排企业专项执法、餐饮行业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特别是对重点工业园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7月开始,区环保局每周抽调大队、各所执法人员对全区集中式工业园区开展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已对崇贤北庄工业园区、独山工业园区、玲珑香榭周边园区企业、瓶窑凤都工业园区开展了执法行动。

  此外,在“低散乱”企业治理方面,区环保局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建设成果,环保执法下沉力量——镇街环保工作站与镇街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联动执法,打击取缔“低散乱”,1—8月,共整治取缔“低散乱”违法经营企业(作坊)987家次,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余杭”建设。

  完善执法联动让环境污染犯罪无所遁形

  今年4月至5月,余杭区检察院驻区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和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相继成立,有力推动了环境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据了解,为推动环境执法向纵深发展,为保障环境质量改善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破解环保执法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区环保局召集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财政局召开环保公检法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环保司法联动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余杭区环保局相继破获杭州宏杰润滑油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废案、杭州乡厨盟邦食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星桥街道某数码印花厂偷排废水案等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1—8月,共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件,刑事拘留3人,移送涉嫌行政拘留案件7件,行政拘留5人。

  记者现场直击“百日会战”执法

  8月21日,根据环保执法“百日会战”行动安排,环保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瓶窑镇范围内34家企业,记者跟随第一组的环保执法人员童雪峰、朱正丽来到瓶窑镇凤都工业园,见证了他们对杭州万瑞达塑化有限公司、杭州润泓洗涤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突击检查。

  检查过程中,虽未发现严重环保违法行为,但企业环保管理不到位、企业员工环保法治观念淡薄等情况依然存在。

  塑化企业废气设备运行基本正常 环保管理不到位

  杭州万瑞达塑化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缆用塑料的企业,上午9时50分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这里。一进生产车间,童雪峰就注意到了一个问题,一处废气收集口正对大门,不时有大风吹进来,导致部分废气没能进入收集系统,而另一处废气收集口明显受影响较小,童雪峰建议采取更换大功率设备或关闭车间大门等方式,确保废气收集到位。

  紧接着,童雪峰一行来到楼顶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童雪峰告诉记者,根据掌握的情况,企业于今年6月重新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方式实现废气高空无害排放。在水喷淋装置投料口,经试纸测试pH值为弱碱性。“正常处理后的水,就应该呈中性或弱碱性,如果呈酸性,说明处理料放少了,属于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我们是要处罚的。”童雪峰解释说。

  楼顶所有的处理设备检查下来,整套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正常,但童雪峰他们还是发现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喷淋设备没有防漏设备,水量大时,废水会溅出到地面,流入雨水管;喷淋设备中清理出的废油直接摆放在天台上,不少废油洒在桶外,如遇下雨也会随雨水流入雨水管网;最大的问题是在危废仓库,用过的活性炭、废油未按规定杂乱摆放,还堆放着电视机、床等杂物,更重要的是,门口危废警示标志不见踪影。

  “很多时候环保处理设备是一方面,但如果企业管理不到位,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童雪峰当即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危废仓库进行清理,补齐警示标志,向属地环保所报告整改情况,并在后续生产经营中,加强环保管理,同时联系设备安装企业对设备运行进行完善,防止滴漏等情况。

  洗涤企业污水初检无异常 工作人员拒绝签字

  当天,记者还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杭州润泓洗涤有限公司。向企业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后,童雪峰一行对洗涤设备、洗涤材料等进行了查看。

  在对设备、材料检查未发现异常后,童雪峰一行顺着车间内排污管道找到了企业专用集水井,对水样进行采集。据了解,企业没有专门污水处理设施,洗涤废水通过园区管道直接纳入市政污水大管网。经过pH试纸初步检测,暂未发现存在异常,童雪峰表示,水样将被送往区环境监测站进行进一步检测。

  随后,根据相关执法规程,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取样)笔录。由于企业负责人当天出差在外,经过电话沟通,企业负责人表示可以授权现场工作人员代为签字确认。然而,该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拒绝签字,在此情况下,童雪峰向工作人员解释了签字的法律意义以及拒绝签字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环保执法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但在当事人拒不到场、无法找到当事人、暗查等情形下,当事人未到场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能签名、盖章的,应当注明情况,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请其他见证人签名。执法人员可以用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证据收集的过程和情况。

  “其实签字只是让被检查方对执法过程进行确认,取样结果经监测一旦超标,即便企业负责人拒绝签字,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拒绝签字本身已涉嫌阻碍环保执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童雪峰告诉记者,自从新环保法颁布以后,暴力阻碍环保执法已经很少了,但是像这样拒绝配合执法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在该工作人员依然拒绝签字的情况下,童雪峰他们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了记录,并请记者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

标签: 污染;攻坚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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