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小区经营性收入问题。
小区经营性收入来源多种多样,主要有三种:一是小区经营性用房出租,二是小区电梯广告收入,三是停车位收入。
可是你知道自己小区经营性收入一年有多少吗?这些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如今还剩多少?
钱江新城金基晓庐的陈先生就有这些疑问。前天他给我们“问计于民”栏目组留言说:我们小区每年的经营性收入,出租房、广告费、停车费,一年下来上百万有的,可三届业委会从未公布公示过。
陈先生很少住在小区,他对小区情况的了解,主要来自小区业主群。去年的一天,家里丢了东西,他到群里抱怨了几句,群管理员说他东西放在外面,丢了活该。他气不过,就问了句,小区的经营性收入都花到哪里去了,三届业委会了,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公开过。
很快,他被业主群里“小编”怼了回来:“小心眼,一分钱不会少你的。把你踢出去。”
同样被怼的还有小区业主王女士。前段时间小区业主群里有人说,要对小区进行整修,征求大家意见。王女士就多问了一句:“这些不是应该物业来做的吗?物业收了物业费。小区经营性收入还剩多少啊?”
群里有人就说:“怎么可能什么都跟你说的。你算老几啊?”王女士也很诧异,经营性收入本来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自己作为业主,难道没有权利问一下经营性收入情况?
业委会回应小区三大块经营性收入
金基晓庐位于钱江路和钱潮路交叉口,紧挨着杭州互联网法院,2008年交付,共有9幢,1670户。
因为属于钱江新城板块,金基晓庐的三大块经营性收入,还算可观。小区有一块1400平方米左右的商铺,租给了一家汽车服务生活馆,小区业委会徐主任说,租金一年112万。
不过陈先生从前物业了解到,这块商铺租金一年在150万左右,而且是2年前的价格。而昨天我们从这家汽车服务生活馆了解到,一年的租金是一百七八十万。
我们在附近了解过,金基晓庐一带商业用房租金并不便宜,一家90平方米的水果店,一年租金20万,合6元/平方米/天;一家美容美发店,老板明确告诉我,是8元/平方米/天;一家房产中介告诉我,附近店面非常紧俏,他们自己的店面,30平方米,每月8000元,合8.7元/平方米/天,另一家房产中介对外报价,9.5元/平方米/天。
而金基晓庐的物业用房,按每年112万算,只合2.2元/平方米/天。即使按180万每年算,也只合3.5元/平方米/天。
为什么业委会的说法,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差了六七十万。
再来看一下小区电梯广告收入。
小区共有46台电梯,每台电梯有3块广告位。我们昨天也转了几个单元的电梯,广告位没看到有虚位,有西饼、植发、搬家、打车软件,更有奥迪汽车广告。
徐主任告诉我,小区广告收入,是之前物业代表小区去谈的,46台电梯,一年总共22万、23万的样子。不过业委会准备收回来自己去谈了,目前已经接触过两家公司,报价57.5万/年左右。
至于停车位,小区外共有76个,目前按照5元/时对外出租,由物业公司代收。徐主任说,停车位收费物业和小区按照3∶7分成,小区占七成。具体每年分到多少,暂时没跟物业对接过,说不上来。
今年收入不低于150万 金基晓庐10年经营性收入都去了哪里?
按照徐主任的说法,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不会低于150万。
这还只是金基晓庐一年的经营性收入,10年累计下来,数目就很难想象了。
这么大一笔钱,都用到哪里去了?每笔账有没有发票?眼下账户上还剩多少?为什么不公示?
徐主任的说法是,他们第三届业委会2017年1月成立,去年因为和物业的部分资金往来没有交割清楚,所以去年没有公示。下个月小区物业到期,准备投票决定是续聘还是选聘,等小区物业确定之后再进行公示。
那么,之前两届业委会有没有公示过小区经营性收入?他表示来的时间不长,不太清楚。而据多位业主反映,10年来从未见过业委会公示经营性收入账目。
业主们为什么很难有效监督业委会?
小区的经营性收入,属于全体业主,由业委会进行管理,全体业主都有知情权。而实际情况是——
1.部分业主压根不知道小区还有经营性收入这回事,更别谈具体收支情况了;
2.部分业主平时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去过问小区的事;
3.业主们分不清小区物业维修费用,到底由谁来出。这样一来,物业和业委会之间,会不会有利益输送,一般业主很难知晓。
其实物业公司收入物业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都是需要物业来承担的。其他比如电梯、外立面等大额维修,小区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很多小区里,经营性收入平时是基本用不到的。
经营性收入一般作何用,那就看各个小区自己决定了。说到这里又要提到城西的兰桂花园。小区的物业费60%由业委会承担,同时还拿出100万给小区业主送发10项福利,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给业主发过节费或礼品;春天和秋天,分别组织小区所有老人春游、秋游;元旦和儿童节,给小区孩子发红包、买学习用品和玩具,被誉为全杭州福利最好的小区。
兰桂花园业委会这笔钱哪里来的,都是来自经营性收入,他们选择把小区经营性收入用在小区和业主身上。而全杭州这么多小区,每个小区经营性收入去了哪里,你们知道吗?
●微评论
业委会权力如何得到有效监督?这个大课题 值得我们研究
业委会,是业主选举出来,代表业主行使各种权利的民间自治组织。它代表的是全体业主利益。
如果业委会不但不为业主谋福利,反而想办法从业主身上攫取利益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
最主要的是业委会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小区业委会是自治组织,监督权属于全体小区业主。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业委会必须及时公布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接受业主查询、投诉和监督,也规定了小区管理账目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事实上,监督主体越多、越分散,越难形成有效监督。业主们因为工作忙、怕麻烦、个人力量小等原因,根本无法形成监督合力。
其次是缺少有效的惩罚机制。《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业主发现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惩罚只是提议业主大会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第63条提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公布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由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而没有针对业委会不公布小区经营性收入情况,作出任何惩罚性规定。
再者,即使业委会公示账目,就一定是真实情况吗?如果有“阴阳合同”怎么办?这些都是问题。
那么,问题如何解决?
首先一个是业委会成员,必须有责任感,大公无私,真心想为业主们办事。
其次是成立一个专门组织,对业委会权力进行监督。比如广州市拟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牵头组织,成员由5名至11名单数的业主代表和街(镇)、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派1名代表组成。
其三是,从法律层面规定,业委会必须对经营性收入账目定期公示,邀请专业审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小区物业管理,是个大课题,要形成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杭州还有很多路要走。
大家对小区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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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把杭州打造成为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考评办、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浙江财经大学城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联合《都市快报》推出“问计于民”市民建议意见征集专栏。
这是杭州最权威的市民参政议政平台,希望大家踊跃建言献策,让更多的民间智慧在杭州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新征程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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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到今年底,“问计于民”栏目计划推出十大民生话题。前两个话题我们分别关注了“最多跑一次”和“学后托管”。大家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政府、专家、媒体、市民代表等多方讨论协商,形成了良好的对话机制和很多很好的共识,推动了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第三个话题,和大家聊的是小区物业管理。
小区经营性收入如何管理、业委会权力如何有效监督,以及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其他问题,你有什么好经验、好点子、好方法,也欢迎通过以下5种方式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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