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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00多元更换新电瓶,最后车上还是原来的旧电瓶
2018年11月15日 15:51:37 来源: 每日商报

  王先生开着单位的车外出办事,汽车在发动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小问题,于是他前往附近的4S店检修。“对方说是电瓶坏了,只要换电瓶就好。于是我支付了3000多元更换了电瓶,但是事后我却发现,车上的还是原来的旧电瓶。我希望商家能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王先生将此事投诉至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未来科技城所。

  消费者花了3000多元换电瓶,怀疑4S店并没有更换电瓶

  今年4月,王先生的老板在浙江海宁购买了一辆价值300多万元的平行进口汽车。最近,王先生开着这辆车外出办事,刚发动的时候,车子出了点问题。于是,王先生马上到附近的一家位于仓前街道的4S店检修。

  “经过检修之后,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是电瓶出了问题,但需要自费更换。在咨询老板意见后,我支付了3000多元,让工人更换电瓶。”他说。

  “因为要带着坏掉的电瓶去之前购车的4S店,才能报销这3000多元,于是我又要求工作人员将之前换下来的电瓶给我,并帮我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中。”王先生说。

  “后来我发现,在后备箱中的电瓶,居然是国产的电瓶,而这辆车是平行进口车,应该每个部件都是进口原配的才对。而车上的,还是原来的旧电瓶。”王先生说。于是,他将此事投诉至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未来科技城所。

  商家表示工人交接班导致电瓶换了两遍,经调解商家退还更换电瓶费用

  接到投诉,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未来科技城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一起赶赴现场调解。

  “投诉人认为,4S店没有更换电瓶,只是给了一块国产电瓶,收取了好电瓶的购买及安装费用3000余元。然而4S店方面的解释是,更换电瓶的时候工人正准备下班,交接过程中出现过失,导致出现了把换下来的原装电瓶又换回车上的乌龙。”工作人员说。

  “但是4S店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经过调查,我们认为4S店方面的说辞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位工作人员说,“经过调解,最终4S店退回了消费者购买及更换电瓶的费用,并补偿了6000元的维修基金,同时表示会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对此,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收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此事例中,4S店在提供电瓶更换服务时,收取了消费者价款但并未提供约定商品及服务的行为,未来科技城所工作人员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对4S店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提醒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切勿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追逐蝇头小利。消费者应该及时跟进维修状态,并保留相关证据等,万一出现问题,以便维权。”

标签: 电瓶;消费者;市场监管;余杭区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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