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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的银行卡里取了7万元 为何被判刑?
2018年12月12日 10:16:53 来源: 每日商报

  千万别把银行卡卖掉 否则你可能会成为违法分子的帮凶

  商报讯(通讯员 西检 记者 骆静怡)

  “兄弟,哥发了笔横财,过来享受吧。”几个月前,小方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来自好朋友祁某。有福享,当然不能错过,于是小方欣然赴约。但是,后续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措手不及。

  不仅买卖银行卡

  还从售出的卡里取了7万元

  在江苏见到好友后,小方确实过得很滋润,吃喝玩乐全部祁某买单。期间,祁某很热情地邀请小方去办几张银行卡,这样就能赚钱。小方很疑惑,一问才知道,原来祁某口中发横财的方式是买卖银行卡。

  祁某无意中得知有人在回收银行卡后,就开始做起了这门生意。他开始去办各大银行的银行卡出售。虽然知道自己卖出的银行卡是对方用来做违法事情的,但看来钱这么容易,祁某收不了手。起初,他卖的是自己的银行卡。后来,祁某动员身边的人办卡,他去回收以后,再卖出去。

  不仅如此,祁某还有其他来钱的办法。由于祁某自己的银行卡都绑定过手机银行。7月2日,他在手机银行APP里发现,之前卖出去的一张银行卡里竟然还有7万元的余额。他马上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转出了1万元。但因为转账有限额,他跑到银行,谎称自己的银行卡丢了。然后以挂失销卡的方式将卡内的6万元全部取出。

  实际上,这笔钱是杭州的王女士遭遇电信诈骗的损失。

  这笔钱其实是诈骗款

  取钱男子被判刑

  7月2日,王小姐在杭州上班,收到了“部门领导”发来的短信说,委托她办一件事。“领导”想先转一笔钱到她的账户上,然后再麻烦她转给指定的账户上,面对“领导”的委托,王小姐当然无法拒绝。过了一会儿,“领导”说已经转了7万到王小姐的账户上,并发来了转账成功的截图,但王小姐查了账户没有收到这笔钱。

  想着可能有延时,王小姐便先转了7万到指定账户。后来“领导”又让她转一笔9万的钱,王小姐说上笔钱还没有到,现在没钱了。

  结果,等她再和部门领导联系后,才发现前面的“领导”是假的。

  被警方抓获时,祁某身上放着11张银行卡和配套的U盾。其中5张是自己的,其他6张全是非法持有。

  11月16日,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祁某依法提起公诉。

  对妨害信用卡管理这一罪名,祁某表示没有异议。但是,他辩称7万元是自己银行卡里的,不属于犯罪。但检察官认为虽然祁某取的是本人银行卡里的钱,但当时卡已经出售给别人了。他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赃款,确实构成盗窃罪。

  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对祁某作出了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款13000元的判决。

  案件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最近,不少电信诈骗分子为了逃避警方追查,往往利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多次收款、转账。“有些人为了贪小便宜,随便把银行卡卖掉,这样不仅自己的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还会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标签: 银行卡;帮凶;小姐;转账;买卖;账户;盗窃罪;违法;信用卡;电信诈骗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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