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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保护湘湖的地方性法规昨起施行 这些事儿以后不能做了
2019年01月02日 08:17:40 来源: 每日商报 通讯员 翟文斌 见习记者 严佳炜

  昨天起,备受关注的《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首部保护湘湖的地方性法规。它从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责、产业准入、单位和个人行为规范等方面,让社会各界共同携手保护湘湖。

  穿上了法律“盔甲”的湘湖,在管理上有何亮点?未来重点发展什么产业?以后去游玩,哪些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记者为你一一解惑。

  鼓励发展文旅、创新产业

  明确职责增强管理力度

  “望湖亭上望湘湖,景物天开似画图。”说起湘湖,很多人都会想到她秀美的环境、深厚的历史。其实,她正在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自然和文化优势,主动融入拥江发展大战略,打造“三生融合”的湘湖典范。尤其是在未来产业发展上,提出要以“文旅+”和“创新+”作为两个增长极。

  对此,《条例》对湘湖度假区的产业发展作出了具体规范。《条例》规定,进入湘湖度假区的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湘湖度假区规划要求。

  比如,鼓励发展旅游、会展、住宿、餐饮类产业;娱乐、休闲、健康、体育类产业;科技、金融、文化、演艺、教育、影视类产业等健康产业。

  禁止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产业。对于湘湖度假区内已有产业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逐步搬迁。

  其实,产业的优化,也反映了湘湖度假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此次实施的《条例》,在加强水源、湿地、林木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多有论述。

  与此同时,《条例》施行后,对湘湖度假区的管理者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条例》中明确,萧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湘湖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解决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另外,萧山区和滨江区应当建立定期沟通协商工作机制。

  而度假区管委会的具体职权事项也被进一步明确,履行参与编制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湘湖度假区产业发展导向等由萧山区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职责。

  并且组织制定旅游度假服务规范,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监测旅游实时数据,发布旅游服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管理措施、办事程序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建立旅游投诉制度,公布投诉方式,接受旅游者投诉。把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建设湘湖。

  规定区外搭帐篷、游泳垂钓……

  这些行为被列上了“黑名单”

  很多人来湘湖旅游,喜欢带上一顶帐篷,在湖畔度过悠闲的时光,不过,《条例》施行以后,搭帐篷也有“讲究”。

  考虑到水源保护区、绿化养护、草坪保护等因素,游客只能在湘湖二期景区指定范围内搭建帐篷。允许搭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节假日(8:00-17:00),其余时间段均不允许搭设。

  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景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实行限行期间,绿化草坪养护期等特殊时间段,禁止搭设帐篷。

  不过,也有游客发问:湘湖水质那么好,夏天能不能在里面游泳呀?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因为湘湖是萧山的“母亲湖”,也是萧山的应急备用水源,所以在整个度假区范围内的公共水域禁止游泳、洗涤物品等会造成湖区污染的行为。

  和其他湖区一样,屡禁不止的偷钓鱼也是一个很让度假区管委会头疼的问题。对此,《条例》规定,景区内的所有捕捞活动应当服从湖泊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的需要。在湘湖景区范围内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垂钓区域外,景区内其他区域均禁止钓鱼。

  在《条例》出台后,还会专门针对偷钓鱼现象进行执法。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游客出现了上述违禁行为,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如果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条例》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擅自在湖区投放、使用游乐设备、运动船艇,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条例》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湘湖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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