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中央备案通过、省委省政府批复《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传达学习《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2019年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推进机构改革作了动员部署,标志着杭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次改革强化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大力度改革机构设置和调整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地明晰了党政军群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之间的治理边界,是一次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魄力、勇气和担当,彰显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杭州作为省会城市,近年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扛起省会担当、展现省会作为,坚持奋勇争先,对照目标、对标先进,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形成了改革发展的新优势。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必须下决心破解全市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此为契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蕴含的理念、方法、作风全面体现到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中去,进一步激发改革闯劲、拼劲、干劲、韧劲,为全省乃至全国发展提供更多杭州素材。
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机构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坚决落实到位,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杭州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总的来看,杭州市这次机构改革具有六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这次机构改革,着眼于回应人民需要、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加人民福祉,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优化了新职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三是坚决贯彻中央改革精神和各项要求。着力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做到上下基本对应,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四是充分体现杭州的市情和特色。根据杭州城市发展特点和功能定位,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在限额内因地制宜优化调整机构设置,结合杭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资源管理、投资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等方面的改革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机构设置,做到既充分体现中央战略意图,又反映地方需求和特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五是坚持把强化市级统筹与充分调动区县(市)积极性结合起来,理顺市与区县(市)、条与块的关系。立足全市域、着眼“大杭州”,把强化市级统筹与充分调动区县(市)积极性结合起来,理顺市与区县(市)、条与块的关系,推动形成合力,加快传统县域治理向现代市域治理转变,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是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理顺部门间责权关系。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坚持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一类事由一个部门统筹,更好聚焦落实主责,实现部门责权一致,形成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责体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4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9个。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同时,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市委机构改革
市政府机构改革
市政府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9个
市人大机构改革
市政协机构改革
群团组织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构建“一窗通办、就近能办、移动可办”线上线下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持续推进移动办事服务端建设,着力覆盖医疗、教育、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科学配置服务能级,推动量大、面广、直接服务群众的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延伸。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动执法监管“一次到位”。加快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探索“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新型政府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政府治理机制现代化。
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队伍。加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市本级与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区县(市)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健全完善县乡行政执法统筹指挥机制,更大范围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在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梳理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执法职责。改进执法方式,更多应用新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对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到位,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迅速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县(市)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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