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6日讯 昨天,杭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全会回顾总结了全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过去一年,杭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硕果累累,清廉杭州建设开启新章。让我们通过几个关键词,带你了解2018杭州正风反腐“成绩单”。
党纪政务处分:36人
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43件,党纪政务处分36人。制定出台了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着力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追责领导干部:80名
2018年,“一把手”述职述廉“考试”迈入第五个年头,杭州全市的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市纪委集中听取了13个区县(市)和25家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口头汇报,反馈整改意见建议124条。
同时,杭州进一步强化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共对8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190个
作为首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城市,杭州边实践边探索,2018年率先实现了乡镇一级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全市各县级监委在乡镇(街道)设立190个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实践中,派出监察办公室进一步做实了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
查处“三不”典型问题:686起
2018年,杭州持续紧盯重要节庆假日,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特别是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持续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3起,处理党员干部183人,党纪政务处分135人。全市共查处“三不”典型问题686起,处理党员干部1011人,党纪政务处分122人。
立案:2495件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459件次,立案2495件,党纪政务处分2356人,移送司法机关113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165起
紧盯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帮扶解困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5起,处理202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案件3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同时,加强追逃防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3名,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42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0.2%。
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人
去年,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4件,立案查处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出台《杭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自觉强化社会监督,坚决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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