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大会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县两会期间隆重召开,全面吹响了依法治县的“冲锋号”,释放法治建设最强音。
2018年3月,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桐庐县紧跟全国、全省步伐,率先成立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开启了桐庐法治建设新征程。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为全县各领域法治建设的决策机构,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规划都将通过该机构去研究和决策。
桐庐要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信心何在?桐庐县司法局局长晏燕表示,一方面,近年来,桐庐在抓关键少数法治理念培育、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科学民主决策、复议体制改革、法治保障改革,以及推动改革与法治有效衔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工作扎实,均取得丰硕的成绩,为“依法治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想通过高远目标的树立,推动甚至倒逼全县各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工作聚焦到全面依法治县,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域法治建设。
为实现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这一目标,下一步桐庐将在大力推进科学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科学的县域制度体系。建立党政统一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建立科学制度,实现科学决策;同时建设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围绕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00%覆盖。深入实施法治乡镇建设,推动形成法治乡镇“最佳实践”。
在依法治理上,桐庐将深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开展“一中心多平台”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成县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构建“法律超市”。
桐庐将紧盯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的目标,努力把县域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积极打造法治建设的“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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