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杭州城市大脑(综合版)2019的“智慧警务”“欢快旅游”“畅快出行”“舒心就医”“便捷泊车”五大系统正式运行,基于城市大脑应用的九项便民举措也陆续落地。昨天,记者从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九项便民举措之一的“优驾自动容错”将于4月5日起正式实行。
“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三个月内车辆在杭州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生三种类型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仅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在三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三个月时效重新计算。“优驾自动容错”的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
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大脑”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杭州百姓。处罚从来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此次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及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13道问答题,解释“优驾自动容错”的方方面面
“优驾自动容错”措施的发布引起了全市车主的关注。该措施具体如何实行?有哪些细节是车主、驾驶人需要注意的?记者采访了杭州交警支队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明,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权威解释。
问:是不是只有本地车辆能享受“优驾自动容错”?
答:“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惠及的对象,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该措施针对的不只是本地车辆,外地号牌车辆同样能享受这一“福利”。
问:三个月周期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答:虽然“优驾自动容错”要到4月5日才正式实行,但三个月的周期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只要车辆今年还没有出现过违法行为,措施实行当天就能享受“福利”。一旦车辆发生了适用警告的三类违法行为,被警告的次日就开始重新计算三个月周期。比如,车主于5月1日收到警告,那么,新的周期从5月2日开始计算。
问:违反景区单双号限行能否被“容错”?
答:不能。根据规定,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发生的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行为,纳入适用警告的轻微违法行为。该规定针对的只是早晚高峰的错峰限行规定,景区单双号限行不在其中。
问:高架道路轻微违法能不能被“容错”?
答:不能。“优驾自动容错”措施中,适用警告的三类轻微违法行为,针对的都是地面道路,高架道路不算在内。首先,高架通行较之地面,危险级别更高;其次,在高架各上匝道口,都设有非常显眼的限行标志,一般不存在司机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况。
问:“首次发生”指的是三类轻微违法行为每种的第一次吗?
答:不是。只要发生了三类轻微违法行为的任意一种,就将被警告,然后重新计算三个月周期,并非对每一类轻微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生分别给予警告。
问:违法行为被警告后,还会有其他处罚吗?
答:被警告以后,不再对该次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或者记分。
问: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上临时停车,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吗?
答: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是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性标线指示定性处罚的,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问:被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单子的,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吗?
答: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告知单或违停提醒单的,说明驾驶员不在车上,该行为属于停放车辆,并非临时停车,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问:“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是什么意思?
答:简单地说,就是只算杭州发生的违法行为,不算外地发生的。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没有在杭州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便有在外地发生的违法行为,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当然,在外地发生的违法行为还是要依法接受处理的。
问:被短信提醒给予警告了,但车没有开过,车主该怎么办?
答:对被警告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到各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查询及核对。
问:驾驶他人车辆发生违法行为,此前驾驶人未被警告过,是否可能被罚款、记分?
答:首次警告措施是对车不对人的,只要车辆符合条件被警告过的,三个月以内,无论是谁开车发生三类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都将被依法处罚。所有的警告记录都记录在案,民警执法时,系统会做出提醒并提供查询。
问:没收到过警告提醒短信,怎样才能知道车辆是否被警告过?
答:可通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gh.122.gov.cn)“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输入车号,查询警告记录。
问:“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是只适用于主城区,还是适用于整个大杭州?
答:适用于全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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