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电焊工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03月15日 17:31:17
来源:
金华晚报
浙江在线3月15日讯 昨天,记者从金华江南消防大队获悉,消防部门依法提请江南公安分局对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电焊工易某作出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并于当日移交拘留所。
3月11日,电焊工易某在市区八一南街一店面进行装修作业时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该电焊人员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经询问,该电焊人员并未考取特种行业操作许可证。3月11日8时在对八一南街一店面外墙进行电焊作业时,被防火监督人员发现。
根据调查情况,防火监督人员对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易某处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易某向执法人员表示,以后一定考取特种行业操作许可证后进行电焊作业。(金华晚报 记者 潘逸 通讯员 方卫东)
标签:
电焊工;明火作业;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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